市区最后一批集中上牌摩托车本月底强制报废

05.12.2015  10:15
湛江市区于2002年最后一批集中上牌的摩托车,至今年12月底均达到强制报废期。

  昨日,一辆摩托车在霞山海滨大道驶过。 本报记者 刘冀城摄

  4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湛江市区于2002年最后一批集中上牌的摩托车,至今年12月底均达到强制报废期。那么,这些报废的摩托车该如何处理呢?

  据了解,目前湛江市区摩托车尚未达到强制报废期的还剩下近7000辆。昨日,记者在街头采访看到,仍有零零散散的摩托车奔驰在街头。对于报废的摩托车该如何处理,记者随机采访发现,大部分市民不外乎两种选择:一是丢弃在车棚,任其“自生自灭”,还有一种则是当废品卖掉。其中,选择后面一种处理方式的占据了绝大多数。“既不占地方,还能有些收入。”市民梁先生这样说。然而,这种处理方式并不值得推广。有熟悉摩托车性能的维修师傅告诉记者,摩托车使用13年后,达到报废年限,它的排放状况比新购置时有差异,极易造成环境污染,而且这些车辆随时会有散架的危险。市车管所一位负责人则表示,报废车私自转让,或者当废铁出售,短时间而言,是可以得到一点收入,但是这种做法不仅违法,还有可能给车主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买卖报废摩托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买卖双方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报废车辆上路出现任何事故,买卖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报废的摩托车到底该如何处理呢?该负责人表示,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自觉到回收公司办理相关报废手续,并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牌照等的注销手续。他说,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类,所以其报废程序是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来执行的。具体程序为:车主带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以及车牌号到车管所填申请报废表;车管所审核通过后,发放汽车报废通知书,车主带着通知书到回收公司;回收公司回收完了后,会出具回收证明,车主再把这回收证明送到车管所登记即可。湛江的回收公司为湛江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位于椹川大道西三路4号。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

  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将面临如下处罚:

  ●该摩托车将被收缴并强制报废 ●罚款1500元,并吊销驾驶证

  ●驾驶报废摩托,还面临着小车、大车驾照连同被吊销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