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承包方户口外迁 所包土地怎处理?

11.01.2015  11:53

  梅县区杨女士:我们全家户口迁往城市,想问下原承包的水田怎么处理?

  市农业局:根据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