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设立技师工作站 每家可获得10万元补贴

11.10.2016  04:35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单位有3名以上业内公认、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可以申请设立技师工作站。获批设立的技师工作站,每家可获得10万元补贴经费。以积极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能攻关等方面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年度评估为合格的技师工作站,在站内工作成效显著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其他高技能人才,每人可获得3000元补贴。

10月9日,市人力资源局公布《2016-2020年东莞市技师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技师工作站的设立条件、主要任务、申报和认定程序、奖励措施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设立条件

企业、行业协会(商会)、职业技术院校和有关事业单位,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设立技师工作站:

1、单位主要生产领域具有3名以上业内公认、技艺精湛,并在生产实践中能起带头作用的知名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技师可从外单位引进或聘用,聘用期不得少于两年;

2、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对设立技师工作站高度重视,在经费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3、具有本行业(领域)一流的生产、科研设施设备;

4、具有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研讨等活动的经验;

5、具有组织开展技师(名师)带徒和技能培训的经验。

二、年化任务

1、建立完善的技师工作站管理与运作制度。每年制定技术攻关和名师带徒工作计划;建立学徒档案;建立名师奖励机制和校企合作机制。

2、每年培养1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

3、每年承担1项以上技术攻关或技能创新项目。

4、每年参与1项以上技能竞赛或技术研讨活动。

5、每年与1家以上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师资不少于2名。

三、年度评估

1、实行年度评估制度。按照项目产出的要求,技师工作站通过认定成立后,次年起每年7月技师工作站须向市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提交《东莞市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提出年度评估申请。市人力资源局将组织评估小组对技师工作站提交的材料和运行情况进行核实,并填

写《东莞市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表》,对技师工作站作出评估。

2、评估合格的,将加大扶持力度。不申请年度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撤销技师工作站资格并收回牌匾,停止发放政府补贴经费。

3、对未能履行职责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查明属实,予以撤销并停止发放政府补贴经费,今后不得参加此项申请。对相关责任人员,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四、奖励措施

1、对技师工作站给予10万元补贴经费,其中5万元作为开办补贴经费,在技师工作站设立后马上拨付;余下5万元补贴经费,在该技师工作站成立次年的年度评估合格后拨付。

2、对于年度评估为合格的技师工作站,对该工作站内工作成效显著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其他高技能人才进行补贴,补贴人数3-5人,每人补贴3000元并发至个人账户。由个人填写《东莞市技师工作站个人年度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提出申请。

3、对认定的技师工作站,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技师工作站”。

4、对技师工作站的技术带头人,优先推荐参加东莞市“首席技师”、广东省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等奖项的评选。

5、经认定的技师工作站,可优先安排使用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相关实训设备及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