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第三批建设项目申报公告

10.05.2016  17:33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粤质监科函〔2014〕699号,下称《工作方案》)及《关于在产业园、专业镇、高新区、产业集群所在地建设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指南(2015-2017)》(粤质监通告〔2015〕3号,下称《申报指南》),现就广东省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第三批建设项目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此次申报对象为申请在产业园、专业镇、高新区、产业集群所在地新建或2016年1月1日后获批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省质检站。

  二、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必须符合《工作方案》和《申报指南》规定的各项条件,优先支持契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服务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按照《工作方案》和《申报指南》要求备齐相关申报材料,于6月17日前报省质监局科技处;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已获批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省质检站提出申请的,须补充提交地级以上市政府推荐函(见附件),并附筹建能力建设论证拟购置设备清单、已购置设备清单、未购置设备清单,推荐函所申请支持资金应小于或等于未购置设备清单金额。

  四、其他事项。本次省财政支持资金仅用于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不包含实验室装修),具体金额以专家论证的最后金额为依据;其他建设资金由地方及承建单位解决。

  联系人及电话:刘杰,020-38835925。

  附件:关于推荐****纳入省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计划的函

                  广东省质监局

                    2016年5月9日

  附件:

  关于推荐****纳入省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计划的函

广东省质监局:

  (承建单位)承建的“****”是我市**产业的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我市大力支持(写具体支持措施)。目前,因购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存在( )万元资金缺口,影响建设进程,现推荐纳入省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计划,申请省财政支持资金(   )万元,用于该中心(站)检验检测设备购置。

  请予支持。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