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抓赌男子阳台坠亡 家属索赔法院驳回

07.11.2014  12:35

   法院认为死者因害怕跳楼,二审驳回家属向公安索赔89万元请求

  蒙雷的父亲蒙某诉称,2012年8月31日晚,儿子在大朗镇长塘村某三楼出租屋玩手机,当时有部分人在该屋进行小额赌博。

  约23时许,几个大朗派出所治安员以抓赌为名冲入该房间,当时房间内约有20多人,治安员冲入后有的控制麻将台上的钱,有的控制入房的门口,但没有人控制房间的外阳台,由于大家害怕被抓,所以在房间内互相挤压、推撞,现场一片混乱,在混乱中儿子从阳台坠落到地上,因未得到及时抢救,后经医治无效身亡。

  深夜,大朗镇一间出租屋内,一伙人正在赌博赌得兴起,恰逢公安接到举报前来查赌,见到治安员后,屋内人员乱作一团四处逃跑,其中一名男子蒙雷(化名)从屋内阳台坠亡。死者家属认为,儿子的死与公安不正当执法存在因果关系,故而将市公安局告上法院,索赔89万余元。

  昨日,记者获悉,原审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查明,治安员没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亦没有追赶在场人员,蒙雷是因害怕自行跳下;其后,亦有派出所民警到场对聚赌情况进行处理,故维持了原判。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参照《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群众治安联防组织负有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维护当地治安秩序的任务,受当地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在治安防范业务上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据此,大朗派出所接到涉案110警情后,通知在举报的聚赌场所附近巡逻的治安队员叶某等人前往核实聚赌地点情况,并无不当。等叶某到达三楼要求当场人员停止赌博后大概两分钟警察就来了现场。

  根据多人笔录,治安队员到达现场后,没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亦没有追赶在场人员;其中多名涉赌人员的询问笔录中,韦某陈述当晚因害怕被抓故从阳台跳下去逃跑,蒙雷亦从阳台处往下跳逃跑。另一名强某见到韦某和蒙雷往阳台方向跑并往下跳,但自己因为害怕掉了下去,另一名岑某看到三人往下跳,但怕高没有跳,这时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就来叫他们回到房间。

  法院认为,该案并不存在蒙某所主张蒙雷是在混乱中被人挤压致房间外阳台并坠落的情形,亦不属市公安局发现蒙雷坠楼后未履行职责致使迟延通知医疗机构,从而导致迟延救治的情况。故法院认定,蒙某起诉理由及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依法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