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政加大投入高效管理 全力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今年前7个月基础教育支出1044.82亿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通讯员岳才轩报道:广东财政紧扣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今年前7个月,广东财政投入过千亿元助推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据悉,2016年-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从2318.47亿元增加到3210.51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保持在17%-18%,连续三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其中,基础教育支出从1331.37亿元增加到1857.57亿元,年均增长11.74%,高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年均增长率0.28个百分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支出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24.44%、11.1%、11.43%。今年1-7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872.37亿元,其中基础教育支出1044.82亿元。
此外,省财政建立覆盖全学阶的生均拨款制度,动态调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学前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最低标准,对不同类型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实行6000-19500元不等的生均拨款标准。建立“覆盖面广、精准度高”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免学费、助学金等资助,对广东全日制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实施免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通过应助尽助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
省财政还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含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两相当”,实行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和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等政策,千方百计保障教师待遇,设立“强师工程”“创强工程”“推进教育现代化”等专项资金,分阶段重点补齐短板,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省财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困难县、少数民族地区县给予重点倾斜,其中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等5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对老少“三区”的转移支付比例达到100%。对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率先按分担比例给予欠发达地区市县财政支持,帮助建立稳定的生均拨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