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无序投放 设置用户“黑名单” 东莞共享单车新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22.05.2018  02:04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冯欢)早在今年3月,东莞交通部门统计的东莞区域共享单车数量已经突破73万辆。曾经有一度,东莞部分镇街街头涌入大量共享单车,挤占公共空间,无序投车现象严重。

日前,东莞交通部门发布了《东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东莞共享单车新政”),面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东莞共享单车新政明确叫停了共享单车企业无序投车的做法。共享单车企业在投车前,应事前报备。新政还首次明确了东莞市级相关部门对共享单车的管理职责,各镇街共享单车的管理则遵从“属地管理”原则。

对于用户来说,以后使用共享单车可不能像以前那么“随性”了,东莞共享单车新政明确提出将建立一个“黑名单”制度,如果用户多次违规用车、停车,不仅会被列入“黑名单”限制使用共享单车,还将面临取消用车资格的后果。

东莞不发展电动共享单车

东莞共享单车新政中提到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其实就是共享单车。新政明确,发展共享单车应遵循政府鼓励、引导、规范,企业依法市场化运作和规范经营,以及市场权责对等、有序发展的原则。共享单车企业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和经营管理的市场主体,承担运营、管理和服务的主体责任;政府规范、引导并提供配套基础设施支持。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遵循政府鼓励、引导、规范与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按照职责,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推进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

早前,东莞虎门街头曾出现了电动共享单车这一新兴事物,此次征求意见中的东莞共享单车新政明确提出,综合考虑安全及道路通行设施条件等因素,东莞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城管局可清理街头共享单车

对于共享单车这样一个新兴事物,到底该谁来管呢?

东莞共享单车新政首次明确了针对东莞区域共享单车的管理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全市自行车道规划,规划发展慢行交通,完善慢行交通系统与公共交通接驳。

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划,对全市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组织开展自行车道的建设改造或完善提升;负责对影响市容环境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行清理;负责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及实施。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盗窃、恶意损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网络信息安全的指导、监管;对于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停互联网自行车,由公安交警依法进行处罚。

而各镇街(园区)应结合属地实际,依据全市自行车道规划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做好辖区内自行车道、自行车停放设施的建设;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负责对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监管、道路通行及停放秩序管理等工作;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制定负面清单。

共享单车企业应在东莞落地设立服务机构

对于共享单车企业,东莞共享单车新政明确,在东莞投车运营共享单车的企业,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应当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拥有保障服务的营业场所,配备投诉处理、运营维护等方面的工作人员。

记者昨日从摩拜单车、ofo小黄车核实到,上述两家共享单车企业均已在东莞落地并设立了服务机构。

东莞共享单车新政要求东莞区域投放的共享单车加装带有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具备实时定位功能,并鼓励推广车辆带有卫星定位功能和使用北斗导航定位系统。鼓励企业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承租人发生保险理赔时,企业应积极协助办理。

鼓励免押金提供共享单车租赁服务

东莞共享单车新政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对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不得为未满12周岁市民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企业应建立并落实用户信用约束机制,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办法,引导用户形成良好的用车习惯。

加强企业之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将多次违法违约的用户列入“黑名单”,共同限制其使用,加强对用户失信行为的约束。对用户随意停放、恶意损坏车辆等不良行为,采取扣除诚信积分,提高车辆使用收费标准等措施,建立管理“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用户取消用车资格。

东莞共享单车新政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如果确实需要向用户收取押金的,应当公示押金数额及退还流程、退还时间,须按要求设立押金专用账户,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确保用户押金安全并按照约定及时退还押金。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共享单车企业投车前应提前报备

对于早前东莞出现的无序投车情况,东莞共享单车新政明确,共享单车企业在投放前,应与投放区域所在镇街(园区)建立车辆投放的事前通报机制,提前将投放计划方案、日常维护方案以及停放秩序管理措施等资料报投放区域所在镇街(园区)进行报备。

车辆投放区域以及规模应当与区域内的设施承载能力,以及企业配套线上、线下管理服务水平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并及时动态调整。对于可能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情况,政府将采取限止投放等处置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

【意见提交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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