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访民被警方立假案打残羁押 投诉4年检方不立案

06.11.2014  10:33

  南都讯记者饶德宏 实习生 饶星平 东莞南城公安分局原正副局长前日惠州受审,庭审揭出2010年两人曾安排民警传唤访民李文林,并致其九级伤残,这一真相让年近花甲的李文林激动了整晚,昨日清晨,老人把熬夜写就的报案书寄往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要求该院就魏向民、孔逸鸿滥用警力,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形下,违法立案侦查,致其九级伤残一事,与两人现已查明的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并案侦查与起诉。     

  被打伤残 4年投诉无门

  李文林现年58岁,东莞南城籍革命伤残军人,退伍返乡以后因热衷村里的公共事务,被推选为村民代表,曾多次就村内不公逐级上访。2007年起,接受村民委托,就村民自留地在大多村民不知情、不获益的情况下被天价交易、房地产开发一事进行维权。

  2010年2月,为了阻止李文林可能进行的上访,南城政府安排南城分局跟进维稳。时任南城公安分局局长的魏向民遂授意包括孔逸鸿在内的下属,通过报假案、制作虚假材料等方式,强行将李文林传唤调查,且在调查中将其殴打至九级伤残并长时间羁押。

  李文林回忆,其刚被传唤至南城公安分局即被人打至昏迷,醒来时三根肋骨已断,中指手筋也断掉,严重殴打还致其肾脏、肺部受损,引发急性肾衰竭。因此,其至今也不清楚具体有哪些民警参与了这次冤案与毒打。

  前日庭审中首次公开内幕

  李文林透露,曾有好心的检察院官员建议其以遭受刑讯逼供为由,向检察院申请立案,因为刑讯逼供属检察院可直接立案的范畴,而故意伤害在法律上则由公安局立案。

  李文林清楚让上级公安机关调查下级公安机关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究竟有多难,可还是坚定地否决了这个提议。李解释道,首先在法律上刑讯逼供导致重伤本就应该按故意伤害论处,其次刑讯逼供导致伤残系由国家赔偿,而故意伤害导致则应由个人赔偿。

  李文林说,其是老兵,不想见到政府拿着国家的钱、老百姓的钱替这些坏警察担责。

  南都记者前晚向李文林口述了惠州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这是李四年来首获真相。对于起诉书中揭露的南城公安分局只是为阻止其可能进行上访,即对其诬告、殴打等措施这一真相,李文林有些哭笑不得,其承认曾作为村民代表就村里的土地纠纷问题多次逐级上访,可2009年下半年起,在屡次上访无效后,其即已放弃对上访的幻想,为村里聘请了专业律师,并决意用法律捍卫权益,“我2010年根本没有想过要上访”。

  报案要求并案侦查其漏罪

  通过多年学习,现在的李文林熟稔法律,惠州市中院的公开审理让其重新燃起了希望。

  在报案书中,李文林写道:报案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即魏向民、孔逸鸿)超越职权,滥用国家赋予其掌握的公权力,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形下,滥用警力,违法决定立案侦查,致使人员重伤,群众利益受损。报案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尚有漏罪,应一并侦查起诉。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惩处犯罪,维护报案人的合法权益,特此报案。

  四年冤屈

  伤残后反复投诉

  警方检方均不予立案

  在李提供的材料中,南都记者注意到,过去四年,李文林多次以遭受南城分局民警诬告陷害、故意伤害等名义要求东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可东莞市公安局均回复称“不予立案”。随后多年,李文林又以公安机关不作为为由,要求东莞市检察院监督立案,可检察院亦回复称“不予监督立案”。检察院最近的一次回复是在今年7月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