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会投资重大项目须上5亿

06.11.2015  16:48

杨智宏/制图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重大办下发的相关通知中获悉,省、市重大项目计划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预备项目两类。在 投资 规模上,政府投资项目不低于1亿人民币,社会投资项目不低于5亿人民币(内资)或不低于8000万美元(外资)。而在申报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除撤销其重大项目资格、追回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外,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重点项目突出稳增长促转型项目

据悉,省、市重大项目按行业分成交通运输项目、能源保障项目、现代产业项目、绿色发展项目、社会事业项目。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型升级、强化创新驱动,做强制造产业、加速“三重”建设的决策部署,省、市2016年重大项目突出如下重点:列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省市“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以及纳入国家、省重大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列入省、市2015年重大建设项目或者预备项目计划且2015年未能投产的项目;符合《东莞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认定办法(试行)》规定,且经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投资项目;其他符合省、市产业政策、产业方向、投资规模要求,对稳增长、促转型、增后劲、惠民生具有战略性作用的重大项目。

根据通知要求,省、市重大项目计划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预备项目两类。重大建设项目包括投产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重大预备项目是指符合以上编报原则、编报范围,且已经完成或正在开展规划、研究,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弄虚作假撤销资格追回各种优惠

市重大办要求,市属投资项目由市直各单位负责汇总上报,镇街(园区)项目由各镇街(园区)汇总上报,上报时须有市直单位、镇街(园区)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市重大办强调,项目基本情况说明、总投资额、2016年度投资数额及节点计划、用地规模、拆迁量、林地量、是否符合土规城规及生态绿线要求、前期工作审批手续办理等数据和情况必须如实填报,不得有虚假和水分,更不能胡编乱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除撤销其重大项目资格、追回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外,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项目入选后,该项目上报的年度投资计划将作为省、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执行并考核,无法调整。

已经纳入2015年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且未竣工的项目,原则上列入2016年重大建设项目续建计划。

■焦点关注

明年省市重点项目有哪些要求?

政府投资项目不低于1亿元

通知明确,省、市2016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申报应遵循以下要求:在产业政策上,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市发展规划,对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升级转型、协调区域发展、改善社会民生、实现高水平崛起有着重要影响。

增资扩产项目须在2亿以上

在投资规模上,政府投资项目不低于1亿元,社会投资项目不低于5亿元(内资)或不低于8000万美元(外资);欠发达镇放宽至不低于3亿元(内资)或不低于5000万美元(外资)。其中,增资扩产、节能技改等项目可适当降低,但必须在2亿人民币以上(内资)或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农业、社会事业项目必须在1亿元以上(内资)或1500万美元以上(外资)。

酒店房地产不入重大项目

在产业方向上,注重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提高能源供给能力及清洁环保、可再生的能源保障项目;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项目;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升级项目;完善城市交通网的轨道、公路、港口、码头等重要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促进人水协调的现代农业和水利建设项目;以抗灾防灾减灾为前提的重要应急工程建设项目;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节约的环境生态建设项目;提高教育、文化、 卫生 、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基础设施能力的社会发展建设项目;列入省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纳入国家和省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

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各类经营性酒店、各类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以及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项目不列入省、市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