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落马市长:市长椅子没坐多久又再琢磨当书记
(原标题:抚顺落马市长栾庆伟:市长椅子没坐多久,又开始琢磨当书记)
处理结果:2015年12月,栾庆伟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违纪所得。2016年7月,栾庆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犯罪事实:栾庆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局长、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抚顺市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款物折合人民币3591万余元。
简历:栾庆伟,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博士学位,1983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2月任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局长,2007年5月任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组书记、管委会主任,2010年6月任大连市副市级干部、大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3年2月任抚顺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13年7月任抚顺市委副书记、市长。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案件透视
从学者教授成功“跨界”到正厅级官员,栾庆伟完成了一次“华丽转身”。他的能力曾为外人称道,他的到来曾一度被视为一股政坛清风。但可惜的是,他躺在“功劳簿”上得意忘形,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无视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最终辜负了组织和人民的期待,堕入贪腐的深渊。他人生的“跨界转型”也毁于一旦。
辽宁省抚顺市原市长栾庆伟
栾庆伟忏悔录
以前经常看到别人的悔罪书,但一般都是翻翻而已,从没认真看过,更没有深入思考过,觉得这种事离自己很远,和自己无关。其实不然,每个领导干部都应该时刻警醒啊!如果领导干部不按“三严三实”要求自己,悔罪书就会离你们越来越近,总有一天会走到你的面前。我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我现在必须做的就是深刻反思,积极全面准确地交代问题。同时,以我的惨痛教训和沉重代价警示干部。
我的受贿从小到大,从恐惧不安到心安理得,甚至来者不拒,受贿金额如此巨大,成了党和人民的罪人,认真分析有其深刻而复杂的原因。
第一,贪权贪钱贪色。我对权力有着强烈的渴望和追求。不仅追求职务级别高低,也看中实权大小,掌控资源多少。1996年5月,我作为年轻干部进入管理学院领导班子任副院长。在副院长分工上,我想尽一切办法分管最有实权的研究生教育工作,结果如愿以偿了。2001年12月,我调任大连市信息产业局之后,感觉这个单位没什么实权,拼命向市里申请设立财政专项。几笔专项设立后,感觉地位和影响明显不同了,但仍嫌权小,多次找组织和领导要求调动工作到市区,尤其是想到高新区干干。2007年5月份我调任大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权力进一步扩大。但由于当时的高新区空间小,我就想尽办法争取扩区。新区设立后,权力扩大了,许多开发商纷至沓来。那时候的场面和感觉至今还记忆犹新,我的权力欲得到了极大的满足。2007年起,我又极力争取高新区主任也能按副市级配备,终于在2010年6月份争取成功。应该说这时的我还不到48岁,从大学任职出来也不到十年时间就当上了副市级的领导,应该满足了。可我又瞄上了别的。 2013年初,到抚顺当上了市长。市长的椅子没坐多长时间,工作也没有什么明显起色,又开始琢磨当书记。就在被组织调查之前,还一直想办法怎么尽快当上书记。
我之所以一直不断地追求权力,主要是因为我对权力有着一种错误的认识,尽管口口声声说,权力是组织给的,是人民给的。用权要向组织负责,要向人民负责,但从骨子里还是觉得权力是靠自己努力和奋斗得来的,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有了地位,有了金钱,也会有美色。有了权力就应当光宗耀祖,鸡犬升天。有了权力就应该高朋满座,歌舞升平,觉得这一切都是正常的、应该的。
记得小时候过春节,父母给一块钱压岁钱就高兴得不得了。我们夫妻俩均来自农村,父母家都不富裕。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一般家庭都开始淘汰黑白电视更换彩色电视,而我们只能用别人家替换下来的黑白电视。后来黑白电视人家要走了,送给了农村亲戚看。那时手头没有钱,又想看电视节目,只好用仅有的几百元钱买台黑白电视来用。那时我经常感叹,这日子过得没有钱真的不行啊!从那时起,我想方设法赚钱。在大学工作是靠劳动挣钱,搞科研挣科研经费,给学生上课挣讲课费。到了政府机关后发现权力的魔力无穷,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对金钱的贪欲才渐渐释放出来。特别是到大连高新区工作之后,贪欲的洪水一泻千里,一发不可收拾。虽然我从来没有主动索要过,更没有为了得到钱而为难这个为难那个,但对金钱的贪欲还是无法遏止。最后几乎到了心安理得、来者不拒的程度,一次次几十万上百万地拿,脸不红心不跳。
我的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奢靡,离共产党员标准相差太远。我们夫妻感情本来很好,家庭也很和睦,但我没有珍惜夫妻感情,也没有用心呵护家庭。任凭自己贪色之欲膨胀,竟然在妻子儿子都在国外期间,在国内和别的女人搞在了一起,而且一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为满足她们对金钱的需要,我对金钱的欲望更加膨胀,到了来者不拒的程度。
第二,党纪国法意识淡薄。不学党纪国法,党纪国法意识太差。总觉得党纪国法离我很远和我无关,对触犯党纪国法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常常认为生活作风是小节不算什么大问题,接受别人主动送来的钱财也是正常现象,不会出什么大事。现在看来,这是多么无知啊!党纪国法意识差,真是害死人!
第三,侥幸心理强。总觉得行贿受贿社会上很普遍,是人之常情,没什么了不起。别人不出事,怎么就偏偏我出事?而且这种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都是自愿送的,甚至是三番五次坚持送的,推都推不掉,又不会有人告发检举。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平时为了掩人耳目,我对下属的钱、小企业的钱、社会上求我办事想送的钱一概不收,坚决不收,给人一种廉洁的假象。古人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九十岁高龄的老父亲也多次提醒我这句话,希望我不要做违规、违纪、违法的事,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可惜我一点也听不进去,根本没当回事,现在后悔晚矣,侥幸心理要不得啊!
我的教训是极其惨痛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我的受贿款额巨大,辜负了组织的培养,给党的形象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我知罪、认罪、悔罪,我将认真改造,从新做人,清清白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