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单位抛弃比城管碰瓷更可恶 哪是依法办事

20.08.2015  02:54

与摊贩没有任何肢体接触,执法的城管人员突然倒地,向同伴求救大呼“报警”。8月17日开始,这段视频热传微博,倒地的城管被网民封为“影帝”。18日,河北衡水市饶阳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涉事城管队员系临时工,目前已被辞退。(8月19日《华商报》)

对此,有网友评论城管“演技太差”、“碰瓷假摔,丢人丢到家了”,也有网友称“这透露了机智和无奈”。还有当地网友发帖称,饶阳县城小贩占道经营的现象严重,部分小贩“负隅顽抗”,城管多次劝离均无效。对于这一行为,需问一声:一些地方的城管形象,经得起几次“碰瓷”?

不知大家有没有感觉到,现在的城管形象固然还是“低位运行”,比不上其他行业,但相对前两年,其实已经好得多,最起码引起的公共事件,引发的漫天指责,已经大为下降。这一情况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大家越来越认识到,城市的发展需要城管的存在,而且很多问题的发生,并不仅仅是城管的问题,甚至许多城管代人受过,代体制受过;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城管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努力开展文明执法,大力提升自身形象。

但要看到,这种形象的提升,其实是很脆弱的,一不小心就可能前功尽弃。对于城管来说,无论提升形象,还是做好工作,都必须依靠文明执法。舍此无捷径,不然会出大问题。由是审视“城管碰瓷”,即便当事城管有着做好工作的主动性,但要看到“碰瓷”于法律于文明都相距甚远。无论能不能达成工作目的,都在客观上背离了文明执法。而且由于城管与生俱来的高曝光率和高关注率,这种事情对城管的形象,具有致命的杀伤力。

当地城管部门高度重视“碰瓷”,是应该的。可是,任何一种行为,只能罚当其罚。对于组织来说,既要不滥奖,也要不滥罚,不能因为一起事件受到舆论关注,就不问性质不顾情节,简单粗暴地对当事人滥罚重罚。而现在,当地城管部门正是采取了最简单最粗暴,也是最无情最冷血的方式,轻而易举地抛弃了当事城管。

没有改变不了的缺点,没有冥顽不化的人。这名城管的工作方式固然不对,但并不是原则性的上纲上线的错误,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进一步从严从实地加强文明执法,相信还是会变成“好同志”的。可现在,因为舆论关注了,就对当事人辞退了事,这哪是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哪里见到一丝对员工的应有尊重?这么做,本身就与“文明执法”相距八千里,让员工寒心。其他城管会怎么想,以后会出工出力吗?这样的单位,又怎么可能形成团结拼搏的氛围?

城管碰瓷”不对,单位抛弃更不对,从某种意义上说,组织抛弃比城管碰瓷更可恶。对城管来说,文明执法不是天生的,更不是选择性的,组织和领导更应该身先示范,在各方面做好榜样。因为是“临时工”,因为受到舆论关注了,就对当事城管抛弃辞退,这符合“文明执法”理念吗?这样的单位让人伤心,这样的管理方式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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