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子抢劫出租车司机50元 一审被判三年六个月
中新网南京6月12日电 (记者 崔佳明)张某、阿某2男子嫌工资太低,抢劫出租车司机,“忙活”了一晚上,只抢到了50元,连当天的住宿和回程的车票都不够。12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该案的一审判决,法院以抢劫罪对张某、阿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2015年12月21日,安徽天长一名出租车司机在仪征遭劫,而打劫他的,正是他的乘客。当天晚上8时许,这名出租车司机接到一单“大生意”,两个中年男子在路边招手,说要去仪征。上了出租车以后,张某以找朋友借钱为由将出租车司机骗至仪征大仪镇张家村林业组砖瓦厂附近的小路,并且,张某谎称手机没电了,想借手机打个电话,将出租车司机手机骗取后予以关机。然后,张某用双手从后面勒住被害人出租车司机脖子,阿某用美工刀威胁出租车司机,让其将身上的钱交出来。
张某、阿某翻遍出租车司机的身上和出租车,只找到50元。张某、阿某只得将出租车开至仪征大庆北路与宁通南辅道交叉口附近处,下车逃离了。12月29日,张某、阿某两人被警方抓获,经审查,两人对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原来,这两个人都是天长某砖瓦厂的工人,一个叫张某(男,40岁,河南人),一个叫阿尔某(男,33岁,四川人,有吸毒史),平时生活都十分拮据。事发当天,两人在喝酒时聊起生活,都觉得“工资太低,真没意思”,想找个机会“捞一笔”。想来想去,他们觉得抢劫最容易,便赶到附近一家杂货店里,购买了胶带和美术刀作为作案工具。
说起抢劫的经历,两人都有些无奈。“忙活”了一晚上,只抢到了50元,连当天的住宿和回程的车票都不够。张某和阿某称,他们的目的只是求财,所以并没有伤害老吴。
对此,法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人还是本分、守法一点好,挣钱还是通过正当渠道,不要往歪门邪道上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