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小伙抢劫只抢男不抢女 称“抢女娃不仗义”

25.11.2014  14:51

华商报讯(记者 杜琳)4名年轻小伙子在咸阳市区游逛时,因身上钱不多,便打起抢劫的主意。他们约定只抢男不抢女,自称“抢女娃太不仗义了”。在对一男子实施抢劫时,该男子挣脱逃离现场并报警,随后4人在咸阳湖被民警抓获。

砖拍路人合伙抢劫

22日晚9时许,24岁的高某买完火车票,独自一人经过铁江嘴路时,迎面突然走来4个小伙子,其中一人迅速绕到高某身后,举起砖头拍在高某的后脑门上,将高某拍倒在地。

高某倒地后,另一个小伙子上前抱住高某的腿,高某无法动弹,其他3个小伙子开始在高某身上翻找财物。高某的身材比较魁梧,而4个小伙子身材相对瘦小,在搜身过程中,高某不停挣扎反抗。最终,高某成功挣脱,并逃离现场,4个小伙子一无所获。

高某逃离现场后,迅速拨打110报警。晚9时50分,公安秦都分局巡警大队广场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时,高某的头部受伤,正在流血,而4个小伙子已不见踪影。

听了高某讲述,民警分析,4个小伙子没抢到东西,很有可能转移到其他地方继续作案,而咸阳湖距此处较近,因此怀疑4人去了咸阳湖继续作案。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队民警带着高某直奔咸阳湖;另一队先在铁江嘴路附近搜寻,随后在咸阳湖会合。

晚10时15分,当警车行驶至咸阳湖东段时,发现湖边有4个小伙子,高某认出就是这4人打伤了他。民警下车,将4个小伙子控制。

“开玩笑时说起了抢钱”

4名小伙子中,年龄最大的魏某22岁,最小的张某17岁,还有18岁的王某、21岁的张某。

家住泾阳县桥底镇的王某因朋友间的纠纷,11月3日左腿被人用刀捅伤,在咸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15日刚出院。王某称,22日下午,他打算从泾阳到咸阳找捅伤他的人索赔医药费,恰好另外3人想去咸阳玩耍,这3人中有一个和王某是同村的。下午4时许,4人坐上从泾阳发往咸阳的大巴车,通过相互询问,王某才知除他身上带了100多元外,其他人身上都只有几十元钱。

“没有预谋,最初就是有人开玩笑时说起了抢钱。”王某说,下午5时许,他们到达咸阳后,先去找捅伤他的人讨要医药费,但是没有找到人。

“如果要到了钱,也许就不会这样了。”王某说,随后他们就合谋实施抢劫。

“我们抢男不抢女”

4人将作案目标锁定在咸阳湖边逛的单身男子。“我们抢男不抢女,感觉抢一个女娃太不仗义了。”王某说,就因为这样,他们在咸阳湖没有找到目标,因为在湖边逛的都是情侣,没有单身男子。于是,他们转移了地方来到铁江嘴路,看到了独自步行的高某。抢劫高某失败后,他们再次来到咸阳湖时,被民警抓获。

“现在后悔得很。”昨日上午,在公安秦都分局刑警大队广场中队,22岁的魏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民警介绍,这4名小伙子都是泾阳人,均无业。目前,4人已被羁押在秦都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