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绿”也需拿出“造绿”的热情

23.06.2014  11:22

  程绍德

  本报报道,目前我市城区路树品种繁多,绿化良好。但树木被拔、被涂鸦等多种人为伤害也让路树“吃不消”。我市园林部门今年补种路树乔木达115株,灌木270株,其中补种遭人为破坏的路树占40%。

  近年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东省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不断擦亮梅州的生态旅游品牌。“有山皆绿,有水皆清,四时花香,万壑鸟鸣”,这是很多游客对“绿满梅州”的客观评价。著名学者余秋雨在作客“客家讲坛”时,更是希望梅州能在南中国的生态环境上做个示范,最好是在全中国也做示范。梅州生态建设上取得如此令人瞩目的成就,应该说也是与在绿化上的大量投入分不开的。尤其是近年来,全市上下义务植树热情空前高涨,每年都出动上百万人次进行义务植树。

  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当中,不少人在“护绿”方面的表现似乎没有“造绿”那样积极认真,一些破坏树木的行为在城乡时有发生。我市园林部门今年补种的路树,40%是遭人为破坏的,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所谓“三分种七分管”,要提高苗木的成活率,必须采取有效的抚育措施,实行有效管护。树木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更需要人们的精心爱护和管理,倘若只种不管,成活率必将大大降低,不仅起不到改善生活环境的作用,也造成了不小的资源浪费。因此,在大力开展绿化工作的同时,有关部门还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以增强广大市民义务管护树木的意识,种管兼施,巩固“绿满梅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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