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英语培训机构动辄上万 想退钱?难难难!

15.03.2016  10:00

    收费动辄上万 退钱障碍重重

    英语培训机构市场乱象多,签订合同须将费用及服务条款约束标示清楚

    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各种消费投诉纷至沓来。近日记者连续接到几个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其在英语培训机构学习时遭遇的各种不合理现象。如消费者交费之后再要求退费却难于登天。

    其实英语培训市场的乱象由来已久,但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一直以来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暂行管理办法》等几个广东省地方性文件,在实际法律纠纷中,并不能作为法院的裁决依据,不具备约束效力。

    在如今动辄上万元的报名费的利益驱使下,培训机构在出现问题之后被责令整改,但很快就会“卷土重来”。律师建议,消费者在选择该类培训机构时,特别要注意签订正规的服务合同,且在合同中要将涉及到费用以及具体服务项目的条款约束标示清楚,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南方日报记者 邓强 实习生 泠汐

    乱象一.学校未按合同开课 退学却被扣钱

    杨小姐本是某专科学校学生,2014年8月份在一份广告上看到“艾思国际英语天河分部”的英语教学课程,偶尔去听一下该校课程。2015年12月,杨小姐决定从专科学校退学,转而到艾思国际学校上全日制英语课程。在通过艾思国际的测试之后,杨小姐选择了“L3-L6”四项课程。在咨询过程中,该学校老师称该课程“买一年送一年”,售价9800元,周一到周五上、下午各半天课时。

    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2015年12月14日正式开课。但杨小姐12月4日缴费之后,艾思国际老师却告诉她:目前该课程并未排课,预计3月份才开学。杨小姐当时同意了3月份上课的安排。3月3日,杨小姐再次来到艾思国际询问开学事宜,但学校老师告诉她仍未排课,还需要等到4月。

    对此,杨小姐不同意,当即决定退课。学校拒绝了杨小姐的退费要求,理由是在合同“协议解除及退费”一栏中写着:“若学员因个人原因退学及要求退费,将按如下方式处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中心扣除1500元作为违约赔偿,剩余部分退还。超过三个工作日,双方约定合同不得解除,中心不再办理退费事宜。”后续声明中补充到:以上时间是按本协议签订日期开始计算,不以学员上课时间或次数为计算单位。

    在杨小姐的交涉下,艾思国际老师答应扣除1500元后,退还其余费用。但杨小姐认为,此事责任并不在自己,是因为学校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开课,学校未履行合同义务在先,所以拒绝扣钱。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到目前为止,双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记者以咨询者身份拨打艾思国际电话,得到回应称现在“L3-L6”的确没有安排全日制课程。杨小姐质疑:“为什么没有安排的课程让我上?这不是欺骗么?

    乱象二.外教资质参差不齐

    2014年12月21日,家住越秀的刘女士来到位于天河林和中路的某森英语培训学校,替在华师附中国际部上高一的孙子报了46516元的一对一外教课。在合同中约定的课程数为144节,另外赠送10节,共154节,上课周期从2014年12月21日到2016年12月20日。

    刘女士告诉记者:“孙子之前上过该校一名叫罗伯特的外教课程,觉得他讲的内容很好,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就指定由该老师担任一对一的外教老师。”该机构当时口头答应,但并没有将此项写进合同。

    2014年12月21日到2015年1月13日,刘女士的孙子一共到该机构上了12节课,此时机构突然告诉刘女士,罗伯特已回美国。根据双方合同规定,如果出现外教回国的情况,该机构会在三周内安排另一位外教接替。但由于一开始报名时刘女士的孙子是指定罗伯特,因此他走了,孙子也不再想继续上课,于是刘女士要求退款。该机构不同意刘女士的要求。

    该机构与刘女士僵持三个月无果,后来私下联系刘女士孙子,最终劝服孙子再回去上课。新指定的老师名为杰克,上课内容改成讲述美国历史。“但孙子上课后发现,该老师讲课并不好,经常就是拿出书让孙子自己看,而且还跟孙子说早已忘了美国历史。”刘女士于是再次向该机构提出申诉。该机构虽要求杰克老师使用一本美国历史AP教科书(美国高中的大学预科班教材)教授,但效果仍无法令刘女士的孙子满意。在还剩73节课时,孙子表示坚决不再上课。

    “我孙子是准备出国留学的,我怀疑杰克老师根本就没有资质。”刘女士再次要求退课,同该机构沟通数次。最终,该机构同意退款,但刘女士并不满意,认为已经浪费了孙子很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