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考法院司机成绩第一被拒录取 因曾出车祸
冯先生收到的面试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
浦北一男子报考当地法院司机岗位,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后,被拒绝录用;当地人社局回应称,考生已申诉,将进行复核
浦北县男子冯先生参加了今年浦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当地法院的司机岗位。几个月来,他一路过关斩将,笔试、面试成绩均列第一,并通过了体检。就在他以为能顺利入职的时候,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他被法院拒绝,原因与他曾经发生的一起车祸有关。冯先生不解,认为招考单位存在歧视,且涉嫌暗箱操作。目前,他已经向人社局提交了书面申诉。
事件
考第一名并通过体检才被拒
今年5月份,冯先生带着试一试的心态,参加浦北县事业单位的考试。仔细对比了招录的单位和岗位后,他选择了浦北县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司机岗位。
“我笔试、面试成绩都是第一名。”冯先生说,前不久,他还通过了体检。可就在他以为能够顺利入职时,10月10日,浦北县人社局的工作人员把他叫到了办公室。
工作人员向冯先生宣布,他被浦北县法院拒绝了,理由是他的条件与岗位不匹配。
“怎么会不匹配呢?如果不匹配,为何我能够报名,还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冯先生当场向人社局工作人员提出质疑,并要求查看浦北县法院拒绝他的书面材料,但工作人员并未答应他的要求。
于是,冯先生查看了进入面试的另外两位考生信息,并打探得知考生是“法院自己的人”。冯先生于是认为,这是招聘单位故意刁难他,存在一定的猫腻。
回应
与该考生曾发生车祸有关
记者在浦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考生成绩表上看到,浦北县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此次共招录两名人员,其中包括一名司机和一名计算机维护员,冯先生的成绩总和确实名列第一。
那么,法院为何拒绝冯先生?
10月16日下午,浦北县法院政工科负责人何先生接受南国早报采访时回应:这是因为冯先生此前曾经发生了一起车祸。
何先生表示,考生冯先生在考试中确实表现优秀,但工作人员后期意外了解到,该考生于今年发生了一起车祸。经走访交警部门核实,得知该考生在车祸中存在过失,造成人员伤亡,并负次要责任。由于事发时冯先生驾驶的车辆是执法车,在当地影响较大。考虑到法院是政法机关单位,而招考的岗位是较为特殊的司机岗位,法院认为该考生的业务能力与岗位不匹配,故向当地人社局提交了该考生不符合要求的意见。
“并不存在什么暗箱操作,我们也替这位考生感到惋惜。至于接下来考核哪位考生,也是听从人社部门的安排。”何先生说。
进展
争取一周内出示复核结论
对于招考单位的这一说法,考生冯先生认为不公平,“我的那事故在法律上根本就不影响用人单位的录用,他们这是带有歧视性”。他认为,那起交通事故是一场意外,并且他只是负次要责任,招考单位不应以一场意外车祸来判断一个人,并影响一个人的前途。
浦北县法院这一决定,是否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呢?
浦北县人社局副局长陆繁华接受采访时表示,浦北县今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首次与自治区统一进行招考,考试的时间、试题以及有关规定都与自治区一致。
按照今年5月份公布的《浦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考生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陆繁华强调,规定中明确指出,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也就是说,通过报名只是资格审查的其中一个环节,如果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仍会被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同时,规定还指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和体检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招聘单位在招聘中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如果在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差、岗位匹配度低,考生也是有可能被列为不合格的。”陆繁华表示,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决定存在异议,可以向人社局申诉。目前冯先生已经递交书面申请,人社局将对浦北县法院的论据以及考生的情况进行复核,争取在一周之内出示复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