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 天目药业终遭立案调查
唐志顺 画
周末特稿
羊城晚报记者 韩平
继上交所给予通报批评、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之后,天目药业(600671)昨日公告表明,公司相关问题引致监管层关注升级——公司称,近期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受不利消息的影响,该股昨日在沪指大涨的情况下跳空低开,开报16.24元,盘中最大跌幅达到8%。截至收盘,该股收报15.96元,下跌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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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存在三大问题
事实上,早在今年8月,上交所下发的通报批评就显示出上交所对天目药业任性行为的气愤。该通报批评指出,公司存在三大问题:对于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事项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公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转让子公司深圳京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并且拒不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工作。上交所拟对天目药业和公司前任董事长宋晓明、现任董事长胡新笠、现任总经理杨宗昌及前任董事会秘书徐欢晓进行通报批评。目前上交所正在履行相应的纪律处分程序。
在上交所发布上述言辞激烈的通报批评后,浙江证监局一个月后跟进表态,责令天目药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改正。随后,公司于9月30日对2014年一季报与半年报进行了更正,并对2013年年报进行了补充披露。补充披露的情况显示:一是公司第三大股东现代联合持有的863.34万股(占总股本的7.09%)已全部被冻结;二是公司将子公司深圳京柏60%的股权作价729万元转让给其股东梁满初。该转让事项已于2014年2月11日办完工商变更手续。而在原本的2014年一季报中,公司仍将已被转让的京柏医疗纳入财务报表进行统计,如今纠错调整了一季报的多项财务数据。根据相关的法规,浙江证监局认为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以及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错等问题。
从目前披露情况来看,整体搬迁没有及时公告;第三大股东所持股权状况没有公告;只有第三单对公司财务有所影响,不过由于所转让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不很强,因此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应当没有太大的影响。证监会仅仅是因为上述事由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公司的股价似乎不应当有如此大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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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负面消息不断
纵观天目药业近年来的新闻,可见这家公司由于控股股东的变化,公司负面消息不断。
首先是上述子公司的转让,其受让方为公司前高管,加上受让款一直没有及时到账,被市场猜测为关联交易。去年8月公司就曾表示要转让上述公司,其股权受让方与担保方均曾是上市公司高管。2006年7月至2009年1月,担保人章鹏飞担任天目药业董事长,受让人梁满初于2006年12月至2011年6月担任天目药业董事。2011年1月,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包括章鹏飞、梁满初在内的天目药业11名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到今年8月,天目药业承认上述交易系关联交易,交易已于今年2月完成股权过户。但经过催讨,公司才收到530万港元,交易进度已经远远滞后于协议约定。根据双方当初签订的协议,天目药业向梁满初移交股权转让文件后10日内,其需支付300万元,并在2013年11月1日前支付余款429万元。公司之前表示,这家公司成立后业绩一直不理想,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将其出售,但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不是其子公司当中最差的,因此出售理由令人生疑。
今年8月,在上交所通报批评之际,董事方宝康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方宝康由于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而在7月26日、8月12日,原董事方力、原董秘徐欢晓两人,均以个人原因,先后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呈。短短一个月,先后三名高管离职。
之前天目药业还有前、后任高管争夺股权的问题。前董事长宋晓明与现任总经理杨宗昌背后的股东因为经营理念不同,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双方一直都在相互指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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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推动重组全部失败
天目药业自2010年传出重组消息以来,可以说是屡战屡败。公司已先后四次推动重组,但全部以失败告终。从2009年至今,公司业绩持续亏损,偶有盈利也是依靠变卖资产。
公开信息显示,2010年4月、2011年6月,天目药业两次宣布重组,但或因重组对象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两次重组很快停止。2012年8月24日,时任实际控制人宋晓明筹划定向增发,深圳长城国汇投资企业下属并购基金拟以现金认购。一个星期后,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天目药业不得不再次终止定增。
(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