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披露"真假沈六斤"案:错判死刑案被纠正

15.02.2017  13:36

(原标题:一起错判死刑案被纠正,最高检披露“真假沈六斤”案件之谜)

1992年正月初九,刚刚过完春节,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马元乡富沟村的富瑞某家里却发生了一死一伤的惨案,凶手名叫沈六斤,作案后潜逃。2013年1月28日,新疆警方在清查“三无”人员时将“沈六斤”抓获。之后,被抓获的沈六斤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1.9万多元。

2014年9月15日,“沈六斤”被送入兰州新桥监狱服刑,期间,他向新桥监狱提出申诉,称自己叫方未社,不是沈六斤。经过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 无罪之人终于洗清了冤屈。

央广记者孙莹昨天(14日)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揭开“真假沈六斤”之谜,解读刑事执行检察在防范冤假错案方面的优势。

事情还得从1992年说起,当年正月初九,刚刚过完春节,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马元乡富沟村的富瑞某家里却发生了一死一伤的惨案。富瑞某的父亲头部被砍伤,母亲被砍死,凶手是一心想娶富瑞某为妻的沈六斤,因为富瑞某的父母坚决不同意,因爱生恨,作案后,沈六斤于当日潜逃。

十几年后的2013年1月28日,新疆玛纳斯县公安局六地户派出所在清查“三无”人员时将所谓的“沈六斤”抓获。这个“沈六斤”被判死缓后,2014年9月15日,被送入兰州新桥监狱服刑。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

在服刑期间,这个“沈六斤”向监狱提出申诉,称自己叫方未社,并且提供了父亲的名字和他的家庭住址,强调自己并非判决书和裁定书中所指的沈六斤。监狱向兰州市检察院大沙坪分院反映了这一情况。驻监检察室和新桥监狱经过初步核查,认为原案裁判可能存在错误,于是层报甘肃省检察院。

2016年2月16日,甘肃省检察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审查,并成立专案组,第二天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专门汇报。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

鉴于这个案件存在重大冤错可能,我们明确要求甘肃省检察院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补强相关证据。专案组审阅、梳理了原案全部在卷证据,在多次会见申诉人后,明确提出了通过DNA鉴定等途径,将申诉人是否为原案凶手沈六斤作为工作重点的复查思路。经鉴定,申诉人的血液DNA鉴定和沈六斤亲属的不一致,比对结果支持方某作为申诉人的生物学父亲。

专案组针对申诉人的有罪供述和证人证言在凶器来源、作案过程、出逃路线等环节不一致的情况,找到被害人家属。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被害人家属向专案组反映了在公安机关将在押人辨认为凶手不具有客观性的情况,间接地证明了在押人员不是原案凶手沈六斤。

尹伊君:

办案人员还发现申诉人供述的他与富瑞某的相识过程与富瑞某所说截然不同,且申诉人对富瑞某的称呼是“符燕儿”,但富瑞某在2014年1月22日的询问笔录中,称沈六斤称呼她“瑞娃”,村子里还有人称呼她“符女儿”,没有“符燕儿”这一称呼;申诉人在新疆公安机关的笔录中对其家庭成员的描述符合方未社家庭状况,并不符合沈六斤的家庭状况。

针对以上重重疑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认为该案在押人员是否就是沈六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6年7月15日,甘肃省高院依法作出再审判决,认为在押人不是沈六斤,而是方未社,决定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撤销原审裁判,宣判申诉人无罪。至此,历经重重波折,在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无罪之人终于洗清了冤屈。

袁其国表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纠防冤假错案具有独特优势,坚决依法严格履行职责。

海南版“呼格”黄家光

袁其国:

近年来,我们在推动纠正浙江张氏叔侄奸杀案、海南黄家光杀人案、河北顺平王玉雷杀人案等冤假错案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将继续通过检务公开、受理申诉、接受控告举报等途径,积极做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相关工作。

 

 

最高检:检察官独立阅卷 没人觉得聂树斌有罪

2017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的检察意见》。

该检察意见是最高检于2016年11月26日向最高法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从六个方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改判聂树斌无罪。

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一份检察意见如何彰显检察监督的成色?在聂案洗冤的关键时刻,检察机关如何以法律监督的方式,直抵冤案核心问题?澎湃新闻为此专访了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相关人士,解码冤案平反背后的“隐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