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抹药盼变美 美容后反倒成了“包公脸
罗女士拿着手机里自己以前的照片说,自己的皮肤原本很白皙。
患者:抹药后成黑脸包公
抹药膏盼变漂亮,怎么反倒成了包公脸?
抽查发现医院自制药符合标准,但医生没提醒使用方法造成不良反应;院方同意修复治疗
“本来是希望自己越来越漂亮,没想到美容却美成了黑脸包公。”前几天,璧山的罗女士打进重庆晨报966966公众服务热线,称自己在江北区骑士医院进行祛痘美容,皮肤却在使用了医院自制药品后产生了不良反应。
“我平时皮肤很白,所以痘印看起来很明显。”站在骑士医院门口,现在皮肤黑黄的罗女士拿着自己一周前拍的照片看了又看,照片上的她皮肤白皙,“真的不知道,还回不回得去这个样子。”
去年底,爱美的罗女士发现自己脸上的痘印越来越多,看起来有些明显。同年11月中旬,再三考虑后的罗女士到骑士医院进行祛痘印美容。今年2月15日,按照流程,罗女士进行了第三次水光针的注射。“前两次打了针后,效果都还可以。”
回家后,罗女士脸上的水光针孔处有些红肿。前两次打针,医院给她开了一种名为“氯霉素软膏”的自制药,让她擦在痘印处消炎。这一次,罗女士就继续使用这种药膏,“因为打了针,别的我也不敢擦,就每天早上擦这种药膏。”
然而,连着擦了两天药膏,罗女士发现,自己的肤色开始变得不对劲,从以前自然的肤色变成了一种不自然的黑黄色,而且脸上很容易出油。此外,脸颊和额头上还有一些黑色的斑块。
罗女士仔细回想,发觉除了擦了医院自制的药膏外,并没有再在脸上涂其他任何东西,饮食也格外注意,“而且就是擦了这个药的这两天出现的症状。”
食药监局:药品符合标准
这几天,罗女士将医院开给她的“氯霉素软膏”随身携带,该药膏装在一个白色的塑料圆盒中,20克/盒。
记者看到,圆盒的盖子上贴着白色标签,标签上写着“氯霉素软膏”几个字,标签上方有药品的批准文号、用法用量,适应症标注为抗菌消炎。在标签上,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以及有效期都是用黑色签字笔写上去的,生产批号上写着“20151009”,生产日期写着“20151010”。
这令罗女士很不解,“这也太敷衍了,哪个晓得是不是真的,而且也没得说明书。”罗女士怀疑,可能是药膏的质量出现问题,自己的脸才会变成这样。
接到罗女士的投诉后,记者反映给了江北区食药监分局。随后,该分局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到骑士医院对该药品进行了抽查,“我们从药品的生产源头、库存进行了取样,根据抽检的情况,该药品没有问题,符合标准。”
据江北区食药监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医院自制药剂的生产日期、批号是可以自行书写的,“但是已经标注的不能涂改,且必须留样。”
医院:愿意进行修复治疗
如果药膏没有问题,为什么擦了两天脸就变成“包公”了?罗女士在记者的陪同下前往骑士医院,希望得到医院的解答,“我的脸也不能一直这么黑着吧?”
双方沟通后,该院美容科主任陈主任称,罗女士面部的不良反应确实是涂抹氯霉素软膏造成的沉积,“这个药只能用在痘印上,你在脸上其他地方涂抹了,因为个人身体差异,涂抹太多造成了沉积。”
“可是这个药并没有写不能全脸涂抹啊,而且当时医生也没有跟我说。”针对罗女士的质疑,陈主任称:“我当时没有想到有人会全脸涂抹。”
随后,经过协商,院方同意为罗女士进行皮肤的修复治疗。当着记者的面,陈主任承诺,将在3月22日左右开始为罗女士进行治疗,并且表示治疗后皮肤会恢复到罗女士过去的程度。
罗女士接受了院方的解决方案。不过,是否真的可以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她仍然很担心。另一方面,罗女士觉得,医院的自制药膏需要加上不良反应的提醒,“我就是个教训,不说怎么晓得不能擦全脸嘛!”
律师说法>
药品若没标注不良反应
可要求制药方承担后果
重庆嘉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志香:患者在用药后产生不良反应,如果药品说明书上没有明确标明不良反应、没有提醒错误使用方法,患者在使用药品后产生了不良反应,可以要求药品生产方对该药造成的后果负责。建议患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自己使用该药后产生不良后果的证据,以及说明书上没有明确提醒的证据,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协商后仍无法解决问题,根据民法通则,患者可以以人身权利受到侵犯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进行修复治疗后仍未达到修复前水准,患者可以向所在地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进行伤残鉴定,通过鉴定结果要求对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