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押车借款到期不还反偷车被警方刑事拘留

09.03.2015  12:35

  梅州网讯  眼看还款期限将至却无法偿还借款,又不甘心将车“白送”他人,五华县的刘某偷回了“自己”的汽车。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2月22日18时许,五华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事主李某报警,称当日17时许,他将小车停放在某街道小区门口,18时许走出小区时却发现车不见了。根据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当天18时56分时,2名男子经过该车附近时观察了一下后,直接将车开走。如此轻松就将车开走,难道嫌疑人另有车钥匙?原来,该车并非李某购买,而是在借款给刘某时,借款人刘某质押给李某的。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很快锁定了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4日晚,警方组织民警对刘某居住地实施合围。随后民警得到消息,刘某欲趁夜色驾车逃往揭西县,便在嫌疑人必经之地设卡拦截。当日23时许,警方在棉洋镇桥江村拦截了刘某所驾驶的车辆并成功抓获刘某。

  据了解,去年7月19日,刘某用自己的汽车作质押并当场将车交给李某,向他借款45万元。双方约定一周内归还借款,若一周内未归还,则该汽车归刘某所有。一周后直至案发,刘某都未能偿还45万元欠款。据刘某交代,3月4日,刘某通过GPS定位显示“自己”的汽车停放在五华县某小区门口,便带上备用的汽车钥匙伙同他人将车开走。(许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