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抽查八县(市、区)谈话提醒制度落实情况
清远日报讯 记者樊乾 通讯员清纪宣 “谈话提醒制度建设、巡察机制建设、深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2016年,清远市纪委共出台15个制度文件和工作方案,很好的完成了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确定的改革任务。
24日上午,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纪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邓梁波主持召开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小组2017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去年我市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汇报,并研究今年的工作要点。
去年完成19项改革任务
“成效明显,亮点突出。”会上,市纪委副书记莫新铨汇报了《2016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包括深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推动实践“四种形态”构建谈话提醒制度等工作在内,去年,我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共完成19项改革任务。
其中,市纪委调整了全市农村线索排查领导小组,在坚持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包案及督导抽查制度,不断向基层传导从严治党的压力。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2082条,立案6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49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
在谈话提醒制度建设方面,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并率先出台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将39种问题纳入“谈话清单”,推动实践“四种形态”,落实抓早抓小动则责咎的要求。此举更获得中央7家媒体的聚焦。
除已完成的改革任务外,另有9项工作正处于常态化推进落实中。作为其中的一项改革工作要点,巡察机制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3月,我市启动第一轮巡察,日前,市委巡察组也正式进驻2个市直单位。
要对2015、2016年的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
“改革措施出台以后,执行更为关键。”会上,邓梁波要求改革责任落实要到位、改革措施质量要到位、改革措施执行要到位。他强调,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各承办部门作为推进改革的主体,应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加强创新精神;各专项小组成员也要加强调查研究,在领会中央和省委改革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清远实际,当好把关人,确保每项改革措施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邓梁波在会上指出,要对2015、2016年的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谈话提醒制度建设非常重要,各县(市、区)执行落实的情况如何?”邓梁波要求,今年将对八县(市、区)谈话提醒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上下半年各抽查一次,没落实好、没执行到位的要督促落实。
会上,市纪委常委、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主任胡灿阳介绍了《清远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与会人员进行讨论研究。
编辑: 唐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