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合融资担保公司被列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单位

01.09.2016  14:11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2016年8月,新疆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支持中小企业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试点时间从2016年7月31日始至2018年8月1日止,试点专业担保单位为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新疆新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两家。这标志着新疆新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又增加了一项新的平台担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