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推手"立二拆四"今日受审 承认"僧人船震"为炒作

14.08.2014  14:29

人民网北京8月14日 (记者 李婧)穿着白色衬衫,戴着眼镜的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上午9点被押送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大法庭。在法庭中,数十家媒体来现场旁听案件并进行报道。该案的庭审情况还将在微博上进行文字和图片的直播。此次庭审,将揭秘“立二拆四”众多炒作案件。据说此案将涉及到多家上市公司及网络名人。

检方起诉称, 杨秀宇收钱参与炒作的多起事件。最为著名的就是“北京后海公园老和尚大玩船震门”事件。2011年12月,北京后海公园老和尚大玩船震门的视频遭曝光,视频中一名类似和尚的男人与两女子在后海船上约会被偷拍,并在网友中掀起了阵阵热议。

在法庭上,检方表示,为了炒作画家安某某,杨秀宇一手导演了这场事件。杨秀宇对此表示“无异议”。在另一起炒作事件中,一家旅游公司为了炒作自己的豪华游,委托杨秀宇进行策划。杨秀宇雇佣一名女模特,拍摄了虚假的”炫富”照片,制造“干爹888万包机带我看奥运”事件,引起网民的强烈关注。而且尔玛公司还涉嫌收钱进行“危机公关”等事项,帮助某些公司删除网上的负面信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并在明知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通过信息网络有偿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情节严重。被告人杨秀宇作为尔玛天仙公司及尔玛互动公司主要负责人,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对二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卢梅直接参与实施尔玛互动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