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4倍拆迁补偿谈不拢 黄埔区红卫村改造遇阻

29.02.2016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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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红卫村留守户容老伯一家迟迟未搬迁。 新快报记者 李小萌/摄

留守户:空地要按住房面积补偿;村集体: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新快报讯 记者李应华报道 2011年开始的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红卫村旧村改造项目,最近到了开工建设阶段,但由于两户分别位于回迁安置区与融资区核心位置的留守户一直未与项目方达成补偿协议,计划本月底动工建设的改造项目可能延期。新快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双方主要分歧是留守户要求房屋周围空地也按照房屋面积给予4倍回迁补偿。

留守户:

空地是自己买的 有权索偿

昨日上午,新快报记者走访了红卫村。位于回迁安置区的留守户容老伯和老伴告诉记者,现在的房屋和周边的地都是当初自己买回来的,所以他们认为要求全部一起补偿并不过分。

根据红卫村民表决通过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主要回迁安置基准面积为现状房屋建基面积的4倍,而容老伯要求房屋周边的600㎡空地按照3层给予住宅回迁面积。另外他还有229㎡的商铺,要求按2:1的比例置换独立商铺。据项目方计算,如要满足荣老伯的要求,合计需付出约950万元,是按照《补偿方案》计算的金额的近10倍。

另一户留守户杨某洪与项目方的分歧与上述情况差不多。

村集体:

其余村民的空地均没有补偿

已经签署协议的村民,没有一户房前屋后的空地能有补偿,如果这次开了先例,那就是对其他村民不公。”村党支部杨书记如是说。

针对容老伯提出的他曾经花钱买地的说法,杨书记解释称,2002年,村里曾经对在土地上建房的村民征收过一次土地占用费,这次征收并不能作为土地交易依据,而且农村的土地属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不存在对无证空地、庭院地的补偿问题。

目前,村委会已组织村民对留守户是否采取法律诉讼进行表决,超过90%的村民表决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