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拉线给电动车充电 引发火灾应承担侵权责任
大洋网讯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为图便利,采取拉线充电、室内充电等违规方式给电动自行车充电,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日,广州增城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拉线给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的纠纷案件,电动车车主从楼上家中拉电线至一楼对电动车充电,结果引发火灾,波及一楼邻居住所,进而被告上法院索赔。
电动自行车自燃引起火灾 烧坏近邻房屋被索赔
2021年7月3日,黄某从楼上家中拉电线至一楼对其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自燃引起火灾,波及一楼刘某住所的阳台、厨房等地方,造成其屋内部分装修和家具被熏黑。经消防救援大队调查,事故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脚踏板下方的锂电池热失控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刘某认为,黄某作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对此次事故负责,故将黄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房屋修复费用2.2万元。
增城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黄某向刘某赔偿房屋修复费用共6000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不要在住宅区给电动自行车拉线充电
经办法官黄波涛指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黄某违规拉线充电,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其电动自行车着火,并造成刘某房屋损害。黄某作为直接侵权人,应赔偿对刘某造成的损失。
关于赔偿问题,由于刘某没有申请对案涉赔偿的相关费用进行评估,法院根据双方的诉辩陈述和案涉房屋事发时的使用状况,酌定黄某需赔偿刘某房屋修复的相关费用共6000元。
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剧增,相应的消防安全隐患也随之产生。根据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法官提醒,为了减少安全隐患,建议加强日常自查自检,合理控制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不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不要在住宅区充电和拉线充电等。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增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