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官员夜拉警报训军姿无不妥 调岗上访消防员非报复
南都讯 记者易海军 大鹏葵涌办事处消防队举报安监办副主任陈武酒后夜拉消防警铃一事经南都连续报道后,昨日,葵涌党工委再次予以详细解释,称陈武工作方法虽有不当,但拉警铃一事系平时操练方式,并无违规之处。
“晚上8点拉警报并无不妥”
据 党工委介绍,陈武当晚拉集合警铃,主要目的在于检查消防队员是否在岗,虽然陈武当晚拉集合警铃的时间是晚上8点,但是葵涌消防队实行轮休制度,平时保证有 一个战斗班值守,一个战斗班备勤,一个战斗班休息,值守及备勤人员必须24小时在消防队不得外出,因此“拉警报”的时间并无不妥之处。
葵涌党工委调查组认为,当晚陈武确实存在工作方式方法不当的行为,要求消防队员原地站立。但事出有因,是为了等候两名迟到未归的消防队员,而非消防队员反映的体罚或者故意罚站军姿,且陈武当晚与消防队员一起原地站立等候。
对于事发后为何没有立即对陈武作出处理,党工委表示主要焦点在于陈武是否具有饮酒行为。经调查发现,当晚一起吃饭的两名同事、饭店负责人与27名消防队员的证词不一致,且消防队员证词有瑕疵,办事处因此并未对陈武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葵涌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鉴于目前对陈武是否有喝酒行为存在双方证词不一致,为确保公平公正,对陈武做暂停职务处理,待查清事实后,再做进一步处理。若一旦发现陈武确有喝酒行为,葵涌党工委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如果五名消防员不接受调岗将予以解聘”
目 前,葵涌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专职消防队管理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办事处内部管理规定,免去黄征洲消防队队长职务,免去龙立武、周惠军、洪振涛 消防队班长职务,解聘黄征洲、龙立武、周惠军、洪振涛、何亮消防队消防员身份,并将5人交流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所、城管办、执法队、计生办工作。
党 工委强调称,6月4日、5日消防队员无视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及信访条例,连续两次驾驶用于值班的消防车用于与消防及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且脱岗时间达5个 小时,属于违纪行为。另外,消防队员集体脱岗的行为违反了葵涌办事处与消防队员签订的《深圳市劳动合同》约定,没有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属于违约行为。但 是,考虑到消防队员在葵涌工作了较长时间,对于他们的违规行为,葵涌党工委最后决定将他们交流至其他岗位工作,并不存在所谓的打击报复的说法。
葵涌党工委进一步表示,如果五名消防员不接受调岗处置,葵涌党工委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消防员若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就此申请劳动仲裁。
昨晚,南都记者联系到消防队长黄征洲,他表示目前正在等待葵涌党工委最终处理结果,如果包括自己在内的五名队员被辞退,他们将采取进一步维权行动。
[追问]
●陈武有否饮酒
为何一个月没调查清楚?
对于此次葵涌党工委的详细回应,昨日,消防队涉事队员仍存异议,他们追问称,事发至今已经一个多月,对于焦点问题陈武是否涉嫌酒后拉警报依然没有最终调查结果,而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陈武此次拉警报是否违规。
●是否凌晨拉警报
也无不妥?
对于陈武拉警报的时间,葵涌党工委解释称消防队实行轮休制度,值守及备勤人员必须24小时在消防队不得外出,因此晚上8点“拉警报”的时间并无不妥之处。而消防队员则表示疑问,是否凌晨2点拉警报也无不妥?
●工作时间穿拖鞋
是否合乎规定?
消防队员还表示,按照葵涌党工委解释,既然此次拉警报是在工作时间,为何陈武是在饭后就跑到消防队驻所,且穿着一双拖鞋,与消防队员一起站军姿。那么,工作时间穿拖鞋是否又合乎相关规定?
[新闻回放]
6 月4日晚8点20分许,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安监办副主任陈武突然到驻地拉响消防警报,将消防队员叫至跟前,要求与其一同站军姿。因专职消防队由安监办管 理,且陈武系直接领导,当晚值班的16名消防队员无奈陪其站了约半小时军姿。消防队员称,彼时陈武穿着一双拖鞋,身体摇摇晃晃,语无伦次,身上散发着浓烈 的酒味。陈武被指酒后无故拉响消防警报,被消防队反映至大鹏新区政府,此举被消防队认为是遭报复的导火索,目前包括队长在内的5名消防队员被要求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