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捡漏拍得司法拍卖房 原业主拒搬2年多未收房
佛山一市民成功拍得一处司法拍卖房 却因原业主拒搬两年多收不了房
年关将至,拍卖房频频现身。这些司法拍卖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优势吸引了不少投资客的目光。然而,捡“漏”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佛山人沓先生购买的拍卖房就让他烦心了2年多时间:一套双证房因断供被拍卖,沓先生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了其中一套的产权,而原业主却迟迟不肯交房,于是,沓先生把原业主麦小姐告上了法庭。
上周末,记者从佛山南海法院获悉,法官认为,麦小姐因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金钱支付义务,其房屋被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以偿还债务。房屋被拍卖后,麦小姐就丧失了房屋的产权,房屋归沓先生所有。麦小姐应在合理期限内将房屋交付给新的产权人。
文/广州日报记者陈钰凤、陈昕宇
【事件】
断供相逼不奏效 房产被拍卖
麦小姐2008年购买了位于佛山南海区里水镇洲村里横路悦园小区10栋1401及1402单位。据麦小姐称,这两套房总面积约120平方米,是当时流行的双证房,也就是说,两套房是打通的,但买卖合同以及房产证都有2套。当时,01、02单位总价约70万元,麦小姐首付约39万元,向银行贷款31万元,10年还清,每月还贷3532元。
2009年,麦小姐收了房。入住一年多后,麦小姐家就出现了渗水现象,卫生间厨房柜门受潮发霉。其间,麦小姐声称多次找物管协商维修事宜。
记者上周也联系上了该楼盘物管有关负责人。“我们的维修记录表显示麦小姐是2011年提出维修要求,但根据公司规定,精装房室内装修保修期是2年。麦小姐的房子是2008年11月交楼,已经超过了保修期。”不过,物管还是派员对麦小姐家的水管免费进行了维修。
哪知,很快,麦小姐家的房屋老问题又出现了。而物管称已超过保修期,不能再免费维修。麦小姐认为开发商卖了“次品”给她,希望开发商给予赔偿。但开发商并未满足她的要求。于是,麦小姐想到一个主意——断供,想以此逼迫开发商给予赔偿。
据麦小姐称,2011年左右她停止向银行还贷。之后,银行曾向她催款,但麦小姐置之不理。断供数月后,银行一纸诉状将麦小姐告到了广州白云区法院,要求对麦小姐名下的1401单位进行查封并进行拍卖。该要求得到法院的认可。
2012年12月25日,银行委托拍卖公司拍卖麦小姐名下的1401房。2013年4月,沓先生以36.5万元最高价竞得该房产。1401房的产权也因此过户到沓先生名下。
“法院同意拍卖我的房产,并将我的房产过户,我根本不知情。”麦小姐坚持说,自己的房产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的。根据麦小姐手上的购房合同,沓先生竞得的这套1401单位,面积为80.85平方米,而当时麦小姐的购买价为4511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