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拍卖近3000辆省直单位公车 买受人需自行上牌
南都讯 记者陈燕 实习生余莉雯 通讯员杨华 张艳玲 备受关注的广东公车改革有了实质性进展,近3000辆省直单位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等待新主。南都记者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广东省省直机关车改取消车辆首场拍卖会预计于9月5日左右举行。
约100台车将亮相首场拍卖会
根据《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操作规程》,车辆处置方式主要有拍卖和报废等。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的鉴定评估和拍卖依托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进行查验,评估车辆是否符合过户或报废条件,确定车辆予以拍卖或解体处理。具体处置方式按省财政厅的车辆处置批 复确定。
已经在省直各参改单位封存的公车约有3000辆,其中产权清晰、权属明确的车辆方可纳入处置范围。据了解,目前已有200余台车辆完成鉴定评 估,部分车改单位已向省财政厅提出处置申请。拍卖车辆将陆续移交拍卖机构分场次进行拍卖,第一场拍卖的车辆为100台左右,车型包括奥迪、帕萨特、雅阁、 丰田吉普、奥德赛、凯美瑞、别克商务车、金杯和柯斯达等,其中约30%车龄在5年左右,约70%车龄在10年左右。拍卖以每辆车辆为一个拍卖标的,实行设 有保留价的增价式拍卖。
第一场拍卖会由广州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和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拍卖,预计将于8月25日左右发出拍卖公告,9月5日左右举行拍卖会,拍卖会前将有数天时间进行集中公开展示,展示地点初定为广州市机场路888号汽车市场内,具体信息以拍卖公告为准。
买受人需自行解决车辆上牌问题
拍得车辆不代表同时获得车牌。据介绍,本次省直公车拍卖不带车牌指标。拍卖成交的车辆,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原机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这意味着,买受人需要自行解决车辆上牌问题。
据介绍,在车辆牌照问题上,此次被拍卖的车辆与其他正常渠道拍卖的车辆性质并没有不同。车辆如果要在广州落户,无论单位或者个人,都必须跟以往一样按照广州市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获得相应指标。
首次拍卖未成交的车辆,由拍卖机构统计清点报车改单位主管部门后,按照不低于评估价格90%的原则重新确定拍卖底价,进行再次拍卖。对再次拍卖未成交车辆,由车改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原委托的鉴定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如再次评估结论建议报废,由主管部门报省财政厅同意后实施报废。如评估结论为降低起拍价再次拍卖,则由原拍卖机构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仍未成交由车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参拍细则
缴5万保证金可拍多辆拍后限时交款限时过户
记者了解到,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办理竞买登记、获取竞买资格。缴纳5万元竞买保证金的,不限定竞买数量。缴纳2万元的,只能竞拍一辆车。保证金以拍卖会前到账为准。
倘若没有竞拍成功,拍卖机构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如果拍卖成功,竞买保证金暂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且不能抵扣成交价 款,买家还需另外交付竞买全款。只有当车辆转移登记后,拍卖机构在买受人提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竞买人成交后若违约,则将被禁止参加省直 公车处置后续批次的竞买,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据介绍,凡有意参与的公众均可参与此次竞拍,没有名额限制。但是由于拍卖公车要求限时交款限时过户,所以如果没有小客车更新指标,将无法报名,除此之外任何有意愿的市民均可报名。具体预约方式,可根据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告进行预约及办理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