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苍蝇”也要走群众路线

17.07.2014  14:59
摘要:在反腐热潮中,近期有个词特别打眼,叫做“小官巨腐”,矛头指向的则是村级组织干部。“小官”、“巨腐”这两个词放在一起似乎很不搭调。但俗话说了,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长不当干部,某些基层干部贪腐的能量,着实超乎普通老百姓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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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反腐热潮中,近期有个词特别打眼,叫做“小官巨腐”,矛头指向的则是村级组织干部。“小官”、“巨腐”这两个词放在一起似乎很不搭调。但俗话说了,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长不当干部,某些基层干部贪腐的能量,着实超乎普通老百姓的想象。假如以这个为标准,昨日《深圳商报》报道的群众反映龙岗街道石湖龙股份公司多名“村官”因经济问题引咎辞职后反获现任“村官”力挺,发放经济补偿金共计43900元。只能说是小菜一碟了。

        不过,基层腐败的“苍蝇”多了,既有碍观瞻,也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应到报道中的表述,群众反映的“苍蝇”是否真的存在,仍有待龙岗街道纪工委的介入调查。而根据记者的调查,按600元/人和1400元/人标准制作的两份“居民生活补助表”不见股东签名,还存在股份公司财务和股东说法不一的问题。这也加重了现任“村官”通过伪造报表的形式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大多数股东利益的嫌疑。

        不管是打老虎还是拍苍蝇,出手的招数都得着落在健全的监管制度上,这是老生常谈了。像深圳这样的特大城市,在城镇化道路上遥遥领先,原本的村早已改为社区,但这些“城中村”仍具有村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红利,成了“村官”们贪腐和敛财的热土。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社区股份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及集体资产管理弊病也不少。在反腐工作中,制度建设不能缺位,譬如财务公开、村官的任期审计等配套机制要落实和强化;群众路线也是必须走的,通过村务公开、保障村民股东大会的监督权利等,避免某些村官一旦手中有权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为所欲为。而从报道中郑女士的几次个人举报来看,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能动性不太够呀。  林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