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拐小灵通】警方发布三类打拐DNA采集对象

28.03.2016  20:55

DNA技术是新时期公安重点发展科技,在揭露犯罪和证实犯罪、揭示真相和证明真相中,作用巨大。而DNA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和终身性的特点,是确定亲子关系最有力的证据,是目前确认被拐卖、失踪儿童、快速查明来历不明儿童身份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

2009年,我国公安部建立了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简称“打拐DNA数据库”),并于当年5月19日正式下发全国开始全面应用。截至目前,全国通过打拐DNA数据库,帮助4189名被拐儿童找到了亲生父母,仅我省就协助近600名失踪或被拐儿童找到了亲生父母。

打拐DNA数据库特点:官方管理,免费采集,全国查询,自动比对。

我省确定的打拐DNA采集对象:

(一)两类父母:1、已经被确认为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2、失踪儿童亲生父母。

(二)三类儿童:1、解救的被拐儿童;2、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3、来历不明、疑似被拐的儿童。

(三)怀疑自身系小时候被拐或与家人失散的人员。

打拐DNA采集程序:上述人员向派出所报警或就近求助,请求协助采集血样或生物样本(可提取失踪儿童的日用品)--技术民警提取DNA录入打拐DNA库—全国范围自动比对。

结果确认:(一)亲缘关系确认:儿童DNA及父母DNA在系统中自动比中,经审核符合亲缘关系。(二)同一确认:儿童DNA比中失踪前使用日用品中的DNA。

为充分发挥打拐DNA数据库的作用,我们呼吁下列人员尽快就近向当地公安机关救助采集DNA入库比对:尚未在公安机关采过血样入打拐DNA库比对的失踪或被拐儿童的父母;怀疑自身系年幼时被拐或与家人失散的人员。

  (平安南粤网 编辑:牧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