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查扣上演飞车追逐 起争执聚众持械袭警

04.12.2014  13:34

  广东人口中的“泥头车”,指的是经常用于运输建筑工地的沙石、泥土、材料等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很多人将泥头车形象地喻为公路上的危险动物,这是因为,泥头车超载超速等违章的现象已经见惯不怪,而这类车超载行驶,不仅对路面造成损害,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总是十分惨重。泥头车违规超载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利润”二字。现实中很多泥头车往往超载100%以上,甚至有司机表示,如果不超载超速,根本赚不到钱。在惠州市惠城区的几个泥头车司机李某全、唐某华、邓某波等人就经常因超载被交警处罚。为此,几人商量,一旦遇到交警处罚便联合起来,用人多势众的方法躲避执法。 

  2014年10月23日凌晨,李某全等人驾驶五辆泥头车途径惠州惠环路时,刚好遇到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开展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李某全等人发现交警后,几人立即相互联系,窜通应变。交警人员发现泥头车后,示意驾驶司机停车接受检查。交警在长期执法过程中发现有违章泥头车具有较高的反侦查能力,碰到突击检查时经常强行逃逸,出于执法需要以及防止泥头车逆向行驶逃逸造成更大伤害,在此次专项活动中惠州交警支队专门安排一辆小车隐蔽起来,在截停泥头车后堵截逃逸路线。 

  打头行驶的李某全的车被逼停后,交警将其车钥匙扣押。跟随其后的另一辆泥头车停车后,司机唐某华拒不摇下车窗,不肯出示证件,对交警劝说不予理会。交警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如待司机家属、老乡到现场后容易产生纠纷,难以执法,于是敲碎车窗玻璃,控制司机带离现场。李某全见状,趁机拿出备用车钥匙启动其被扣押的泥头车逃逸,江南大队执勤人员立即堵截后路的普通小车及一辆警车打亮警灯追赶,追至曙光路段时,李某全驾驶的泥头车撞烂普通小车尾部后被迫停车。驾驶普通小车的交警执勤人员下车调查时,李某全拒不下车,并从车内抽出一根铁棍向执勤人员连敲三下,将其头部打伤。其他交警人员立刻把其铁棍夺下,把受伤干警送往医院,并将李某全驾驶的车辆控制。期间,李某全仍拒不配合交警,并打电话通知其父李某科。 

  不久,李某科便带着家属和二十多名湖南老乡来到现场。李某科现年六十三岁,然而这位已过花甲之年的白发老人并没有采取理性方式处理问题,反而带头喊叫,与到场众人一起围堵起哄。公安民警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场后,李某科仍以普通小车无执法权为由,阻挠执法,声称该车是交警用来抢劫泥头车的作案工具。争执间,另一名叫邓某辉的男子多次试图夺走当地派出所民警手中的执法记录仪,不听警告并推撞民警。在公安人员准备将邓某辉控制时,李某科、邓某波等多人一起上前拉扯阻止在场的公安人员,由于警力较少,公安人员多次控制邓某辉都被其老乡冲散,邓某辉趁机咬伤一名公安人员左手后逃离现场。拉扯过程中,致多名交警执勤人员手脚被抓伤。直至早上8时30分许,公安人员才将李某科、李某全等7名嫌疑人控制,疏导了交通。 

  11月27日,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对李某全、李某科、邓某波等七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本案中视听资料、人证、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李某全在交警执法过程中驾车逃逸,随后在公安人员执法过程中,组织李某科等老乡在现场煽动群众、暴力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长达3小时,致4名公安人员受伤,其中2人受轻微伤,可依法认定李某全、李某科、邓某波等七人涉嫌妨害公务犯罪。 

  检察机关呼吁,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予以支持和配合,当事人如对现场执法有不同意见,应通过正常申诉途径,切勿走极端,以身试法。社会民众在面对矛盾纠纷时,应客观发布言论,理性表达诉求,不要为不法分子所利用。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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