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广州市法律援助处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站揭牌

15.11.2014  19:24

11月13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司法局合作共建的广州市法律援助处驻市中级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签约、挂牌。市法院向金华副院长、市司法局纪委邵国明书记、市法院立案一庭徐跃庭长、立案二庭罗红燕庭长和市法援处黄倩主任等领导参加了签约、揭牌仪式。

该法援工作站的设立,是广州市中院与市司法局积极落实贯彻新刑诉法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及时的有效法律帮助;是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服务能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提升法院诉讼服务水平、增强社会矛盾化解第三方力量的又一创新举措;也是双方顺应新形势,整合资源,达到合作共赢的一次有益探索。

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职责是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指引、协助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工作等。工作站从2014年11月13日起,每周一、三、五上午由市法援处指派执业经历在十年以上,且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有较强的业务能务、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法援律师值班。

在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在国内还处于探索阶段,是将援、调、诉和法律宣传“四结合”的有益尝试,对于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提升法院诉讼服务水平。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每天有上千名群众,在诉前需要法律咨询、诉中需要法律指引、诉后需要矛盾化解,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能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针对性,从整体上提升法院诉讼服务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宣传法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幸福社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有利于满足困难群众的迫切法律需求。有为数众多的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之初不清楚自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诉讼中因没有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诉讼后也容易产生抵触情绪,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直接为急需法律帮助的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能够“急群众之所急”,通过面对面的宣传和解读,在及时有效地消除不稳定因素的同时,帮助广泛的当事人了解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三是有利于增强社会矛盾化解第三方力量。对判决后当事人的不断申诉或者信访,仅依靠法官“判后答疑”进行说服或者引导,难免有为自己辩护的嫌疑,很难达到矛盾化解的理想效果。法律援助律师,在民事诉讼中是受援人的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是独立的辩护人,在调解活动中是居中斡旋者,承担着第三方的角色和任务。通过处于第三方的法律援助律师对当事人在诉前进行法律引导、诉中进行法律分析、诉后依据法律说服,更容易取得当事人的认同,有利于把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站揭牌当日,市法院立案一庭徐庭长和市法援处黄主任分别接受了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市法援处安排本处律师在工作站窗口接待群众法律援助咨询,就相关法律问题解疑释惑,并集中组织参与驻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首期值班的17名律师进行了岗前培训,学习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流程等相关知识,明确值班纪律和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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