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部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工作

15.03.2017  19:35

3月6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国务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7〕47号文)。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3月10日,省人社厅牵头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财政厅、省政府督查室等十七个部门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工作视频会,专题部署我省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工作,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3号)要求和省政府工作安排,对做好国务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省人社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本系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欠薪治理工作,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政策性批量化解机制,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治理欠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欠薪治理“四个明显下降”,欠薪违法案件同比下降9.5%,欠薪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31.9%,欠薪涉及人数和金额同比分别下降9.4%和8.03%,没有因欠薪引发极端恶性事件。但是,我省实现欠薪问题根本好转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制造业、建筑施工业欠薪问题依然高发多发,一些欠薪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置,个别地方和部门对欠薪治理重视程度不够,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分账管理、实名制,欠薪“黑名单”联合惩戒等制度措施尚未全面落实。

会议要求,全省在3月1日至4月15日期间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自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国办通知督查重点和安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扎实做好督查工作。要履职尽责,按照督查重点任务分工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不遮丑护短、不心存侥幸、不留尾巴死角,切实推动解决“三个一批”(即:解决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问责一批失职失责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责任人)。会议强调,各地要加强欠薪隐患排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打击欠薪违法行为,曝光违法典型。要大力推进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分账管理、实名制和应急周转金等制度。省政府相关部门近期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春节前欠薪陈案、到省上访案件、媒体集中反映的案件等进行实地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