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今年新增52辆新能源公交 拟国庆前运营

23.07.2014  11:54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余其豹做客“梅州发布”微访谈,围绕交通运输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有关交通规划、运输管理、交通安全、交通行政执法、工程质量监督、行政审批等政策法规和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及网友关切的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梅城今年计划

  新增52辆新能源公交车

  网友“有氧呼吸”和“休闲乐”分别反映了梅城一些公交车尾气污染及公交车特别是景区专线车经常不准时的问题。上线嘉宾答复,目前,我市拥有公交车399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200辆、纯电动公交车10辆、柴油公交车188辆),近三年新购进的200辆LNG公交车和10辆纯电动公交车全部投放到城区线路运营,市区外仍有部分线路由老旧柴油公交车运营,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市公交公司将按计划每年淘汰一批破旧柴油公交车,今年计划新增52辆新能源公交车,争取国庆前投入运营,力争3年内全部改用新能源公交车。

  针对公交车经常不准时的问题,上线嘉宾答复,梅城所有公交车上都安装了GPS行车定位系统,如司机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他们将通过GPS系统调查取证,如果发现情况属实,市公交公司将给予当班司机处罚200元并取消其当月的“优质司机奖”的处罚。由于部分景区公交线路较长,间隔发车时间会较久,如遇到上下班高峰期,还可能发生交通堵塞,希望市民给予一定的理解。同时,该局也要求公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公交线路,适时提高发车密度,尽可能减少误点的现象。

  如何界定

  车辆的营运与非营运

  网友“洪福临门”咨询,他准备买一部小货车用于为客户配送货物,请问该如何界定是营运车辆还是非营运车辆?上线嘉宾回复,根据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法规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精神,界定营运与非营运要同时具备两个特性,即是否从事商业性质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其中最关键的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一特性。根据上述原则,为客户配送货物到指定地点,无论货款支付方式是先交费再送货,还是送货到达目的地后再收货款,其运输货物的所有权最终是客户,本质上都是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即使客户在服务约定中没有专门列明具体运费,仍可认定这种运输行为属于营运性质(实质上包含在货款里)。

  外县出租车载客

  起讫点都在市区要被罚款

  网友“长谭风光秀”问:各县的出租车是不是可以在梅城载客?怎么经常在梅城能看到一些各县、市、区的出租车?上线嘉宾回复,根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出租汽车单次经营的起点或终点应当至少有一端在许可的营运区域范围内。因此,我市各县出租汽车载客到梅城,或返程载客是允许的。如果外县出租汽车运载的旅客起讫点都是在梅州市区内,则属于超越许可范围,查实后,将给予违章车辆处以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李玉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