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将“无房”作为保障房惟一申请标准惹争议

28.05.2014  18:13

原标题: 北京拟将“无房”作为保障房惟一申请标准惹争议

  因部门联动机制缺失,过去以“收入高低”为标准定性,很难在短时间内摸清申请者的真实收入情况,由此产生的巨大行政成本问题需要得到解决。但对保障房申请者只审查房产,不审核收入,也依旧存在钻政策空子的可能性。

  个人收入一直是北京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一道硬性“门槛”。

  5月20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对外公布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拟将取消这一“门槛”,以“无房”作为受保障人群的惟一定性标准,收入情况暂不纳入准入条件。

  新申请标准一出,立即引发广泛争议。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赵路兴在接受《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采访时表示支持,理由是因部门联动机制缺失,过去以“收入高低”为标准定性,很难在短时间内摸清申请者的真实收入情况,由此产生的巨大行政成本问题需要得到解决。

  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赵秀池则持怀疑态度,“对保障房申请者只审查房产,不审核收入,在我看来并没有特别的创新之处,依旧存在钻政策空子的可能性,以及会被人利用的漏洞。

   拟将“无房”作为惟一标准

  根据上述《条例》规定,未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将实行封闭运行;收入不再是申请保障房的“门槛”,将以“无房”作为受保障人群的惟一定性标准。此外,《条例》的另一较大突破是向非京籍人员开放保障房申请。

  对此,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解释称,《条例》首次明确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的法定责任,同时设置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不是所有人都能作为保障对象,主要是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人员存在的问题。

  同时,将对保障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当市民申请到保障房后只能占有使用,如果要交换,也要在政府的协调下解决。通过这种封闭式的管理,如果保障房所有人购买了其他商品房或者在其他地方租房,网上都可以查到。”杨红表示,这样的封闭管理将有效避免保障房陷入福利的陷阱,遏制和规避通过保障房来获利的行为,就是为了保障居住权而不是获利权。

  除此之外,《条例》草案拟规定不仅本市户籍家庭可以申请保障房,在京有稳定工作的非京籍人群也可以申请,非京籍的申请条件倾向于和北京市居住证的管理相衔接,并鼓励单位自建保障房。同时,将加大对保障房的管理规定,如有对保障房骗租骗购等行为,除了规定要收回住房,还将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个人信用记录,5年内不能再申请保障住房,如不腾退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对于申请保障房的家庭有两个检验标准:一是住房困难,二是收入和资产。符合这两个标准的家庭才能够申请保障房。但审核申请人的收入和资产牵涉到多个部门,耗时太长,也很难彻底摸清底细。新的申请标准将很好解决眼前的准入条件审核复杂问题,且利于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这种政策调整,我认为比较适合在一线城市推广。”赵路兴表示。

   仍需防范有钱人觊觎保障房

  从以往的经验教训来看,现行这种以收入高低检验的方式,在短时间内,的确很难查清相关家庭的实际收入情况,在此情况下,骗租骗购的案例经常见诸报端。

  “无房是指在本市没有住房。”杨红说,之所以不把收入列为定性标准,是因为现在收入多元化,很难查明,而有无住房都有明确记录,便于操作。“不过,还是会参考实际收入来确定申请顺序,收入少的应该放在申请前列。

  但如果真按《条例》新规定,完全以“无房”作为申请的定性标准,不再考虑收入状况,也势必会出现一些问题,这同样引发一些业内人士的担心。

  以这些年来持续引起公众关注的“打工皇帝”唐骏为例。唐骏坐拥10亿元身家,却长期租住酒店,拒绝买房。如果唐骏也去申请北京市的保障房,又确确实实通过抽签等方式获得了机会,住房保障部门届时该以什么理由驳回其申请呢?

  “当然,唐骏已经有了很大知名度和保有财富,不大可能真去钻北京市的政策空子,但由此也表明北京市这次的《条例》依旧存在不小的、可以被人利用的漏洞。”部分持怀疑态度的业内人士表示。

  “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以收入标准作为保障房申请的定性依据依旧是大多数。一旦完全取消收入审核,只以在京有无房产为保障房申请依据,势必会不可避免地造成保障房申请人群的激增,从而让那些面临现实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更难申请到保障房。从深圳等多地保障房运行的实际情况看,主管部门千万不要低估无房‘有钱人’觊觎低价保障房的兴趣,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依旧需要高度重视并予以防范。”赵秀池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