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沸腾 日本拟延长福岛核事故商业损失赔偿期

03.03.2015  18:07

资料图: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

  中新网3月3日电 据日本媒体报道,围绕向福岛核事故中受害的工商业者支付营业损失赔偿等的结束时间,日本经济产业大臣宫泽洋一3日称“正继续讨论”,对包括延长期限在内等进行研究。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此前曾提出到2016年2月结束赔偿,但遭到当地的反对。

  据报道,对于核事故后遵照日本政府的疏散指示而被迫停业或关门的商家,东电决定截至今年1月底支付458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40亿元)的营业损失赔偿。在疏散指示区域外,东电也向形象受损的旅游业者等支付赔偿金。

  而对于工商业者营业损失和形象受损的赔偿,日本政府和东电认为,商家有在搬迁地重新开业或转业的可能性,因此“赔偿有一定期限”,此前向当地方面提出支付今后一年的份额后结束赔偿。

  但对此,福岛当地以“仅部分商家能重新开业”为由、要求到恢复事故前水平为止继续作出赔偿。宫泽在3日的记者会上表示,“并非讨论停止(赔偿)”,但未明确表示是否会继续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