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拿走女友多张银行卡 取7.7万挥霍获刑一年半

04.12.2015  09:34

住在长安镇的张某多次趁同居女友上班之际,偷偷拿走其多张 银行 卡,取款7.7万多元以进行消费。后被女友发现报警,张某遂被抓获。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开始,30岁的男子张某与其女友共同居住在长安镇某出租房。2015年4月至7月期间,张某为了满足虚荣心,隐瞒没有 经济 来源的事实,多次趁女友上班之际,盗取其5张银行卡,取款共计7.7万多元,部分款项用于二人日常生活开销、 旅游 消费,以及给女友购买名牌香水和黄金手镯等贵重物品。

同年7月,张某女友取钱时发现钱不见,调取监控才发现是张某取走。后张某退还6300元。

同年9月11日13时许,公安机关接张某女友报案后,前往出租房将张某抓获。

法庭上,张某当庭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张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同时鉴于张某盗窃的部分赃款系用于与女友日常共同的生活开销,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