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竞赛软件是否构成滥用职权?
广东高院开庭审理全国首例侵犯公平竞争权行政纠纷上诉案
南方日报讯 广东省教育厅在“职业技能大赛”中使用指定软件,是否构成行政垄断?28日上午,广东高院开庭审理全国首例侵犯公平竞争权行政纠纷上诉案。
2013年,教育部发文成立201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国赛”)组委会和执委会,决定将“工程造价基本技能”列入赛项。
2014年3月31日,设立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内的执委会办公室发布有关《规程》,明确要求在“国赛”中独家使用广联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达公司)软件。4月1日,广东“省赛”组委会成立后发布通知,要求独家使用广联达公司软件。
深圳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维尔公司)是广联达公司的竞争对手,其向广州中院起诉,要求确认省教育厅滥用行政权力,承担斯维尔公司因维权而合理支出的费用1.08万元。
一审的广州中院审理认为,教育部并未强制要求各省选拔赛应独家使用该公司的软件,所以省教育厅的主张理据不足。
省教育厅、广联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
在28日庭审中,审判长黄伟明总结本案争议焦点为,斯维尔公司的起诉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省教育厅在涉案赛项中指定使用广联达公司相关软件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构成滥用职权?双方当事人围绕上述焦点举证质证并展开激辩。
斯维尔公司认为教育厅指定使用广联达公司软件在先,专家论证及征求意见在后,行政程序不合法。
广联达公司认为,“省赛”组委会使用软件没有产生明显不合理后果,也没有证据显示广联达软件的市场份额因此次比赛而显著提高。因此,省教育厅不构成滥用职权。
省教育厅认为,斯维尔公司对相关软件市场竞争是否受到损害并未进行经济学分析,涉案赛事是免费公益性质的,并未滥用权力亦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不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行政垄断行为。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由于该案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新类型案件,广东高院在广东法院网对此案进行庭审直播,广东省委党校中青班学员120人前来旁听庭审。
省法学会有关人士认为,本案将可能对行政管理方式产生深远影响。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黎美琪 通讯员:范贞 责任编辑: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