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指引:月嫂护理新生儿不得摘下口罩

07.03.2020  19:42

  新华社广州3月6日电(记者丁乐)在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周紫霄介绍,《广东省月子服务机构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5日印发,要求各月子服务机构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根据指引要求,月子服务机构要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实施更严格的标准落实员工分类管理、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和健康监测制度,并要加强防控知识宣教,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同时合理控制人员密度。

  工作人员个人防护上,指引要求工作人员加强手卫生,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在护理新生儿的时候不得摘下口罩。指引提出,母亲要参照护理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与防护,外出后洗手更衣再接触新生儿,母亲母乳喂养时要佩戴口罩、洗净手,并保持局部卫生。

  指引要求,安排专人对机构内工作人员、产妇、新生儿及陪护家属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实行晨检和晚检。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引导到临时医学观察点,并按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和就医排查工作。

  针对不同公共场所,指引提出不同卫生要求,涉及通风换气、空调运行、垃圾收集处理、自动扶梯、厢式电梯、地下车库、会议室、办公室、多功能厅、卫生间等。其中,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上,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