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发温馨提示 宣传森林防火

03.04.2017  04:36

  本报讯  昨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高速路口派发森林防火温馨提示,提醒回乡市民清明期间注意防火、文明祭扫。据统计,昨日共派发温馨提示5万份。

  据了解,清明假期我市天气晴朗,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较高。记者在梅城的城南、城东高速路口看到,工作人员正在为过往车辆派发温馨提示(如右图,连志城摄)。提示指出,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我市的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间,禁止在森林防火区燃放鞭炮、烟花、孔明灯以及其他可能导致森林火灾的行为;违者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我市从3月中旬开始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主要进山路口均设置了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宣传和火源检查。4月1日至7日,市防火办还将派出6个督查组和空中巡护组到各地督导森林防火工作。(黄焱  叶玉霞  郑广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