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 学校合理退减

14.05.2020  10:2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孙小鹏) 广东有高校给学生们退住宿费了!日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这一做法引起广泛关注。记者还了解到,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其他部门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实际情况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合理退减。

  “因受疫情影响,同学们一直线上学习未能返校住宿。根据上级政策,学校决定对2020年春季学期的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天数进行结算,近期将分批陆续合理退减住宿费。”日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在官微上发布退住宿费消息,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

  该校负责人表示,退费通道将有三种。第一种是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要确保已经激活可用);第二种,如遗失或其它特殊情况导致建行卡无法使用的,请提供本人建行其它卡号(需将银行卡双面、身份证双面拍照发给班主任);第三种,留学生的退费因无法跨境结算,待返校后统一补发或抵扣以后住宿费。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日前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其他部门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

  住宿费方面,文件要求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实际情况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合理退减。具体计退办法为: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300天(每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2020年春季学期尚未收取学生住宿费的学校,按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

  文件还要求,各地、各校(幼儿园)要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大资助力度,可给予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等。

  此外,还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的公示和释疑工作,接受学生、家长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幼儿园)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违规乱收费,代收代支及服务性收费按规定据实结算,定期公布。

  广州多所高校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正根据该文件要求,制定本校的退费细则,不日将会公布。

  住宿费合理减退

  省教育厅联合其他部门出台通知规定:

  ●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300天(每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

  ●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2020年春季学期尚未收取学生住宿费的学校,按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