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挽回“损失” 赌徒诬陷警方侵吞货款

24.09.2014  11:21

  ■审讯现场。(警方供图)

   东莞时间网讯 7月8日,桥头公安分局石水口派出所查处一宗涉嫌赌博的案件。事发后,“事主”李某江向市公安局举报,称桥头警方查赌后其“丢15万现金货款”。经过2个多月侦查,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李某江、李某灿、毛某超、何某、卢某平等5名犯罪嫌疑人。

  昨日,东莞市公安局通报,经查明,“丢15万现金货款”系李某江、李某灿案发后诬陷办案人员,企图“挽回”赌档被查的“损失”而编造的谎言。

   警方查处赌场抓获10名男子

  7月8日,桥头公安分局石水口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对桥头镇大洲村大洲小学后面一赌场进行查处。现场有10多名男子四处逃逸。公安机关查获一张赌博用桌子、14副扑克牌、一台手机等物品以及现场外围散落的现金人民币3.22万元。并将毛某超(男,42岁,安徽省阜南县人)、李某江(男,38岁,河南省固始县人)等4人带回调查。因暂无证据,石水口派出所依法对该4人作教育释放处理,并于7月9日将缴获的3.22万元依法存入桥头公安分局涉案财物专用账户。

  案发后,李某江向市公安局举报,称办案人员将其15万元“货款”带走。获悉情况后,市公安局及桥头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同时,桥头分局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

  经过2个多月侦查,公安机关于8月27日在湖北省荆州市将犯罪嫌疑人卢某平(男,44岁,湖北人)抓获,9月11日在东莞市常平镇将毛某超、李某江、李某灿(男,35岁,东莞市常平镇人)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另一犯罪嫌疑人何某(男,38岁,湖北人)于7月30日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深圳警方抓获。

   为挽回“损失”诬陷警方侵吞货款

  经初步查明,7月8日下午4时许,由李某灿物色寻找到桥头镇大洲村某私人农场内一平房作为赌场,毛某超伙同卢某平、何某等人组织参赌人员聚众赌博。卢某平带领李某江前往该赌场,负责计算“抽头渔利”所得款项。在赌博过程中,卢某平向毛某超先后两次共借款15万元作为两人参赌的共用赌资,并先后以赌“板九”、“三公”等形式赌博并输掉约12万元。当晚8时许,赌局结束,卢某平将其赌博剩余的约2万元连同自己和何某分得的“抽头渔利”款项约1.2万元共3万余元交给李某江清点。

  此时,桥头分局石水口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查处,卢某平、何某、李某江、毛某超等10多人闻讯逃跑。李某江携带来不及清点的3.22万元现金,在民警到达平房入口前逃离,并在逃跑过程中将钱散落在现场附近的竹林中。

  事后,李某江为让李某灿承担赌场被查造成损失的责任,同时为了帮助卢某平挽回赌输的损失,遂以“李某灿寻找的赌场不安全,要承担一半损失”为由,向李某灿谎称自己掉了15万元“货款”,并要求李某灿想办法把钱要回来。李某灿称自己没钱赔偿,于是与李某江商定,由李某江进行举报,李某江称被公安机关侵吞15万元货款,企图向公安机关施压,达到“归还”15万元的目的。

  目前,李某江、李某灿、毛某超、卢某平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何某因另案已被深圳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