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手机归还被疑偷手机 清洁工欲以自杀证清白

05.06.2015  11:10

东莞时间网讯   捡了手机被通知归还,算不算偷手机?工厂说“算!”,女工说“不算”,于是用跳楼与割腕的方式自证清白。

5月份,塘厦一家工厂女工做清洁时捡到一个手机,被通知及时归还,然而厂方坚持认为女工是偷走了手机,要求其离职。为自证清白,该名女工一周之内用上述极端的方式两度抗争。塘厦警方介入后,表示没有证据证明该女工偷了手机。

捡手机在得到通知后归还

据了解,这名女工姓阎,在塘厦“东莞某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做清洁工。5月11日一大早,她像往常一样,到工厂生产车间进行例行清洁。突然,一阵急促的声响打破了车间的安静,她发现声音来自车间一个正在响着闹钟的手机。她第一反应是可能是同事下班时忘记拿走了。担心手机再次丢失,阎女士遂将手机捡了起来,放到工作间的一个袋子里代为保管。

当天下班回家后,阎女士就接到了公司电话问她,“早上是否捡到了手机?”阎女士这才想起手机的事。她赶紧回工厂向厂领导做了解释,并找出手机还了回去。

公司坚持认为其偷手机

不料,5月14日下午1时许,阎女士突然被公司人事课叫去问话。原来公司怀疑是她偷了手机,要求其自动离职。

双方就此发生争执,但人事部阿霞等工作人员始终不肯调出监控进行对质。在百口莫辩的情况下,当日下午2点,为证明自己的清白,阎女士竟然在厂房三楼楼顶用身体撞击围栏,并试图翻越准备跳楼,幸亏被赶到的保安们制止并送医治疗。5月19号,还在住院的阎女士又接到公司人事课一名余姓课长的电话,“经调查手机是你偷的,你还是自己辞职吧,否则我们真报警了。”

阎女士听后气愤不已,立即冲出病房回到公司,与众多管理层当众对质,并且又当众在自己右手腕割9刀以示清白。5月27日阎女士伤愈出院,并最终从公司离职,签署一份协议后拿到了1.9万元的赔偿款。

塘厦警方:没有证据证明女工偷手机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东莞某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门外,当值保安向记者证实了阎女士的事情。随即,记者请求采访公司相关负责人,不料该保安先是称记者在“小题大做”,在拨打了一通电话后对记者说,“负责人说‘不接受采访’”。

昨日下午,塘厦警方向记者证实阎女士两次试图自杀一事,警方还表示,阎女士当时情绪非常激动,不听人劝。至于东莞某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方面怀疑阎女士偷盗手机一事,警方认为,“只是怀疑,没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