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运杀人案被告郑捷一审被判死刑

06.03.2015  21:03

  中新社台北3月6日电 (记者 陈小愿 刘舒凌)台湾新北地方法院6日就台北捷运(地铁)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郑捷被依杀人罪等判处死刑,剥夺公权终身。

  2014年5月21日,台湾东海大学二年级学生郑捷搭乘台北捷运板南线开往土城方向的列车,从龙山寺站驶往江子翠站时,郑捷持刀疯狂砍杀乘客,造成4亡22伤。该案震惊全台,并一度造成民众恐慌。

  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6日指出,被告犯案手段、情节、所造成损害及犯后态度等,均显示其恶性重大至极,且其难以教化;被告应与社会永久隔离,检察官请求对被告处以死刑,核属罪刑相当,合乎法律目的,故依4个杀人罪判处被告4个死刑;就造成22人受伤部分,依杀人未遂罪判处郑捷5年2个月至8年不等刑期。

  据悉,郑捷在检方侦查期间对所犯罪行并无悔意;法院审理期间,郑捷也未向被害人及家属道歉,最后阶段他改口称对部分受伤者并无杀人意图,并称愿接受辅导,“若有机会出去,不会再杀人”。

  郑捷辩护律师称,被告的思考能力与未成年人相近,无法承担压力,有悔意但说不出口,且无法排除是因情绪障碍症状而导致杀人,没有被判死刑的理由。

  台湾检方曾嘱托医院鉴定郑捷的精神状态,认定他犯罪时没有无法辩识行为违法的情况;法院也请专家鉴定郑捷是否有教化可能,得到答案是“难度很高”。

  有当天到庭旁听的遇难者家属及受伤民众表示,郑捷犯案后未有悔意和道歉,被判多个死刑也无法让受害者安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