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揭阳市揭西县“广东省教育强县”称号的决定

12.01.2016  18:00

粤教督〔2016〕2号

揭西县人民政府:

由揭阳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揭西县已达到“广东省教育强县”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揭西县“广东省教育强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揭西县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强师工程;强化教育督导,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