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中小学校长摘掉“官帽” 多措并举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发展
随着学校“去行政化”的政策逐步落实,清远中小学校长的“官帽”将陆续被摘掉。在建立符合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校长专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同时,清远市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发展。
11日上午,清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清远市教育局局长林海龙等相关领导就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有关情况,向中央、境外及省市媒体记者进行了通报。
在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清远市通过取消中小学校及校长的行政级别,实现了学校的“去行政化”。通过实施以聘任制为核心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要求择优聘任校长。
据悉,新聘任的校长(含副校长)可采用年薪制,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不转人事工资关系)。校长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及以上可连任,因工作需要可以调任;不胜任者,由聘任单位解聘,另行安排工作。
此外,完全中学和高级中学校长拟聘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城镇小学校长拟聘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农村小学校长拟聘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需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熟悉中小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高级中学和中职校长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其他校长应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通过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校长的责权范围更加明晰,既可以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和行政工作进行决策和统筹,又可以结合学校工作的需要,确定学校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的人选,组建学校教育教学团队。
在实现“去行政化”之后,长期以来清远市中小学校长捧着的“铁饭碗”也将被打破。通过实行轮岗交流、绩效考核等制度,清远市中小学校长将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
多措并举提升教育均等化水平
自2013年以来,清远市教育工作以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为总抓手,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路径,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在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的同时,使教育集聚功能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经过几年的努力,清远市已完成创建省教育强县(市、区)7个,占总数的87.5%,建成省教育强镇(乡、街道)63个,覆盖面达75%,超过创建省教育强市“两个70%”的目标要求,将成为非珠三角地区首批教育强市。
随着清远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014年清远市高考成绩令人瞩目,考上重本人数达1610人,55.3%的增幅是全省平均增长率的2.6倍,重本上线率和本科上线率均处在环珠三角地区的前列。
通过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清远市不断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7.18%,排在粤东西北地区的前列。清远较好地解决了基础教育体系中的学前教育短板问题,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93%。
通过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清远确保2014年“校校通”全覆盖,2016年全市实现“班班通”;通过进一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全市各县(市、区)教学点均已配备2名教师以上;通过启动实施“强师兴教”工程,清远教育整体水平稳步提升,教育出现了新的拐点。
下一步,清远教育工作将继续以“创强争先建高地”战略为总揽,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