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员工受审 老板暂未被公诉

01.07.2014  14:15
未有充分证据证实老板明知排污行为超标或单位授意员工非法排污 摘要:昨天上午,苏洪(化名)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在市第二法院开庭审理。

        昨日,虎门一电镀厂污水处理员工苏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受审,成为污染入刑新规实施一年来,东莞首名被控该罪名的被告人。南都记者  梁清  摄

        “东莞首宗污染环境罪案件”追踪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黄彩华 昨天上午,苏洪(化名)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在市第二法院开庭审理。作为虎门一电镀公司负责污水排放工作的员工,苏洪被控污染环境罪。这也是污染入刑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一年来,东莞首宗案例。庭上苏洪认为自己只是打工的,根本不知道“每天按公司要求排废水就是犯法,会被判刑。

        庭审直击:“我只是个打工仔,按老板安排排污

        法庭上,苏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污染环境罪”当庭认罪,但对指控的细节有异议,“我只是个打工仔,老板安排我怎么做就怎么做。”苏洪称,他是湖南人,1988年生,初中文化,20  0  5年入职涉案的虎门联新公司任保安。2009年,被老板安排做污水处理,一直到2013年12月26日公司换老板,他才离职。

        苏洪介绍,2009年调岗时,是公司老板教他废水处理流程。当时还有另一个同事和他一起做。“不正常的排污流程是老板设计的,也是老板让我们这样排的。我向老板反映过污水超标,处理后还是超标。我完全不清楚污水怎样处理才达到排放标准,也不知道我每天做的工作是犯法的,会被判刑。

        苏洪辩护律师辩护称,环保问题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存在的社会问题,东莞那么多工厂,到目前为止只有一宗“污染环境罪”案开审,这使得无论是企业主还是员工,对环保问题和相关法律都不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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