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10年征收排污费超1700亿元 促进环境改善
中新网重庆5月27日电 (阎杰)27日在重庆举办的“2013年度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培训班”传出消息,2003年至2013年,中国累计征收排污费1700多亿元,征收对象涉及506万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对此称,各地环保部门有效发挥了排污收费的环境经济政策调节作用,促进企业加快产业升级改造和完善治污设施,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2003年起,结合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条例》,排污申报工作被纳入环境监察基本职责。至今,排污申报登记内容基本覆盖了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污染治理和排放的各个环节,实现了计算机输入、系统查询、审核和汇总,并朝着实时、动态、网络化方向发展。特别是2007年起,排污申报从单一服务于排污费征收向构建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转型,相关数据被广泛运用于环境移动执法、污染物总量减排等工作领域。
作为中国环境管理工作中最早提出并普遍实行的三大基本制度之一,排污收费制度已执行30余年。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表示,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要加大排污费征收稽查力度,有效破解行政干预,围绕钢铁、水泥、重金属等重点行业和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重污染行业开展工作,更好发挥排污收费的经济杠杆作用。
在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对中国《环境保护法》正式修订前,《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就明确了“加倍征收排污费”、“按日累加处罚”、“对环境违法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等规定,避免了“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情况。重庆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大平说,通过排污收费及市场运作,重庆直辖以来累计筹措资金1600多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累计投资500多亿元用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00亿元实施6批次206家主城区污染企业环保搬迁,该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此次培训班还透露,2014年起,中国正建立的国控企业欠缴排污费负面清单制度,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2013年374家欠缴3.4亿元排污费的国控企业名单在本级门户网站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同时,除对国控企业排污费按季度例行公开外,环保部门每年将对欠缴排污费的国控企业专门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