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正探索出台指引治理户外广告光污染

03.07.2019  14:20

大洋网讯 光污染是继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之后的一种新型污染,近年来市民对光污染问题的投诉逐渐增多。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回复市人大代表建议时透露,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的调查,广州夜间户外光污染中夜景照明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光污染较为严重。为此,正探索制定广州夜景照明和户外广告与招牌防治光污染的简明指引。

防治光污染”写进广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

为摸清广州市夜间户外光污染现状,了解广州市夜景照明、户外广告和招牌产生的光污染总体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此前开展了“广州市夜间户外光污染调查”项目。通过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从夜间照明、户外广告和招牌光污染两方面,深入调查并评价了全市户外光污染现状。研究结果表明,我市夜间户外光污染中夜景照明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光污染较为严重。

尽管光污染作为一种新型污染日益受到关注,但目前,我国法律尚未针对光污染作出明确规定,环境保护法只提到了光辐射,住建、发改等部门出台了一些照明的技术规范标准,但没有上位法的依据和约束性规定。

在全国光污染防治工作尚未完善、立法持续空白、缺少从上至下指引的背景之下,为保护居民身体健康和光环境,广州已经将“规范防治光污染”作为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写入《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

此外,早在2014年,《广州市光污染管理规定》(暂定名)纳入广州市2014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但因内容较为超前,国家及省均无上位法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出台,其他省市亦无同类立法先例可供参考,光污染认定尚未有标准或技术规范,出台规定的时机尚不成熟暂缓出台。

夜景照明严控天面激光灯,防止光污染

尽管专门的立法尚未出台,但广州对光污染问题也有相关管理措施。

目前广州户外光污染主要集中在城市夜景照明、商业经营活动和户外广告、招牌光污染等方面。道路照明方面,广州要求新建道路照明工程和路灯节能改造等工程项目使用 LED灯具。LED路灯为指向性照明光源,散射率低,发光效率较高,灯具效率能达到95%以上,灯具发光光谱集中于可见光部分。随着全市 LED灯具的推广使用,道路照明在满足照明和节能环保要求的同时有效减少了光污染。

景观照明方面,《广州市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2015—2020年)》对新建城市夜景照明进行源头控制,确保以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按照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进行设置。同时从空间格局上对市域范围1772平方公里进行了城市景观照明区域划分,建立了统一的照明控制规则,对照度、亮度、色温、颜色、动态等控制指标给出上限或范围,防止照明过度发展。要求夜景灯饰照明设计应严格控制建(构)筑物天面激光灯,避免和减少光污染。

此外,对重点地区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开启和关闭逐步实现集中控制,同时也规定了景观照明设施的平日及节假日的开启时间,有利于控制光污染。我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开启时间为:4月1日至9月30日的开启时间为每日19:30至22:30;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开启时间为每日19:00至22:30;重点地区在传统节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延长至23:00。

探索划分广州市光污染控制区

市生态环境局同时透露,目前国家已经有光污染立法的计划,正在开展立法调研。

为做好广州光污染防治立法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立法工作进展,在国家出台上位法和广州前期立法调研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推动广州光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此外,将通过学习国内上海、香港、澳门等已经制定了光污染防治指引的先进城市经验,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探索制定我市夜景照明和户外广告与招牌防治光污染的简明指引,作为照明行业、广告行业等作为防治夜间户外光污染的技术指引。

与此同时,还将探索划分广州市光污染控制区,光污染控制区划分是光污染防治的基本依据,是实施精细化的环境管理的重要措施。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已出台《广州市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2015-2020)》划分了照明控制区,对不同区域的景观照明效果进行限定,是划分光污染控制区的基础。但照明控制区只涉及景观照明这一种照明类型,且部分区域规划尚未落实,不能完全反映光环境现状。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个城市明确划分出光污染控制区。下一步,计划在已划定光污染控制区的基础上,按照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探索划分广州市光污染控制区。

广报全媒体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