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到广州市任职工作的通知

06.09.2019  19:14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按照《关于商请推荐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到广州市任职的函》的具体要求,现就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 学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专业: 重点考虑金融管理类、城市规划类、环境保护类、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类、先进装备制造类、生物医药类、新能源新材料类等专业人才,其他专业的优秀人才也可考虑。

3. 年龄: 处级干部(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2年1月以后出生);科级及以上干部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以后出生)。

二、推荐人选方式

1. 请报名者填写《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其中“推荐单位意见”需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并签名;于9月11日(星期三)前交党委组织部(行政楼622室),并将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2. 学校党委按要求遴选2-3名推荐人选,报广州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黄超,联系电话:85283500。

 

附件: 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9年9月6日